招标
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EPC 总承包)(HBSY-202406SZ-018002001)招标公告
金额
11271.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y-202406sz-018002001
预算金额11271.19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江女士0719-8106603
招标代理机构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佳伟199865207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EPC 总承包)(HBSY-202406SZ-018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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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406SZ-01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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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4〕2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城区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南侧 建设规模:在神定河流域建设规模 300 吨/天(以 80%污泥含水率计)的污泥处置设施一座,包括污泥干化综合车间、高压配电间、除臭设施、冷却水池及冷却塔等。项目建设工期 1 年。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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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拟建规模和招标限价确定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竣工图编制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的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中标单位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应经甲方认可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中标单位对工程总承包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6 合同估算价:11271.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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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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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c、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d、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e、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近 5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 近 5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③近 5 年内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3 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若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安全 B 证)注册 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总承包项 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应满足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 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④ 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须提供五大员(包含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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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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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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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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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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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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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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