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交易公告
金额
375.9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5.9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吉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景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运英13397627400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1
公告正文

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2 】【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同意蓝山县湘粤、承阳、丽宏、润丰道路新建项目立项的批复、蓝发改投【2011】84号;蓝审(招)许准字【2021】626号核准,招标人为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 ,项目总投资为375.9966万元(主要是LK0+600--LK0+720、LK0+600--LK0+970沟槽石方静态爆破施工),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

1.2.2 建设地点: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增加预算(未施工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注: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和后续操作,恕不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12月01日0930,地点为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交易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和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46-2225994。

9.中标人须知

9.1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2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除法定情形外不允许更换人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蓝山县南平路331号

联 系 人:李吉纯

电 话:139746726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景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潇湘公园东大门北侧翰林山庄小区临街门面127

联 系 人:胡运英

电 话: 13397627400


附件:2、工程量清单(1).pdf 附件:3.丽宏大道施工图设计.zip 附件:(招标文件定稿)蓝山县城湘粤北路、余香路(丽宏大道)、承阳路市政工程(第二次).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