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专项服务项目采购二次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多源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广源热力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对涉及两家公司起诉讼追收债权纠纷一审专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一、采购内容:
1.XX公司与天津市多源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光伏发电系统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由天津市多源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XX公司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项目实施后可替代部份公共电网供给中投公司及其客户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在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开始,XX公司享受节能效益中的10%,多源公司享受节能效益中的90%。但自2021年4月至今XX公司未再向多源公司支付任何节能收益,截止2024年11月拖欠多源公司节能收益共计人民币121.708915万元。因此,多源公司为实现债权提起诉讼。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参与诉讼业务的代理工作。
2.YY公司与案外人就某一处办公楼供暖项目项目签订了《收益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为:案外人将该项目的节能收益权转让给YY公司,节能收益在达不到保底节能收益情况下由案外人予以补足。后YY公司将该项目收益权转让予天津广源热力有限公司,但自合同签订至今YY公司未向广源公司支付任何节能收益,截止至2024年11月YY公司拖欠广源热力某办公楼供暖项目节能收益共计人民币1583.999992万元。因此,广源公司为实现债权提起诉讼。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参与诉讼业务的代理工作。
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涉法律服务全部完成为止。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服务商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服务商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招标报价即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服务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视为服务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考察调研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收集汇编费、税费、利润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资质条件:
1.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加盖公章;
2.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委派提供服务的执业律师团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主办律师具有  5  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比价。本次采购项目拦标价分别为天津市多源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 人民币10000 元整、天津广源热力有限公司案件 人民币60000 元整,双方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后,由委托方公司先期支付律师代理费50%;在结案后,通过诉讼(一审或调解),达到确认债权的目的,委托方公司再支付剩余款项。本次采购采用低价中标形式,在报价相同的条件下,委托方公司将根据二次报价选取1家律师事务所。上述项目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章,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侓师事务所在接到该函件后,积极准备,并于2024年12月18日8:30前将报价函、及上述资质要求文件扫描并上传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上述文件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律所名称-报价文件)。
 
    附件:报价函、合同模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2-23916896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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