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业维修(抢修)、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业维修(抢修)、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ZCCG-ZW-2023-2
1.3采购人: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 128万元(壹佰贰拾捌万元整)
1.7采购项目概况:水博苑南、北区2023年度物业升级改造及采购方物业点零星维修工程,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包括对所辖物业、园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应急抢修;各物业点防水补漏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维修地面、墙面、门窗等);电气、给排工程(包括管道、下水道化粪池疏通)维修等
1.8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水博苑南、北区2023年度物业升级改造及采购方物业点零星维修工程,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包括对所辖物业、园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应急抢修;各物业点防水补漏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维修地面、墙面、门窗等);电气、给排工程(包括管道、下水道化粪池疏通)维修等
2.2项目工期:服务期为 按采购需求。
2.3地点:服务地点位于 水博苑南、北区2023年度物业维修改造及采购方所辖物业、园区零星维修工程。
2.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施工在最后一个委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2年;零星维修项目保修期暂定一年,具体保修时间通过谈判最终确定。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项目维修、抢修、升级改造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供应商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的名单》内(格式见《供应商声明》)。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5)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此项目)。
(6)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响应函》)。
(7)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8)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9)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团队应当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1名以上(含1名),且专职安全人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7)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9)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报名响应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报名响应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从2023年 2 月 17 日至2023年 2 月 23 日(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 平台查看采购公告。
(2)在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领取采购文件。
(3)成功办理报名响应登记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ygcg.gzggzy.cn)。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均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如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6.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异议函须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八款异议条款中第8.1点的相关填写要求进行书面表达,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经营管理部,电话:(020)8357469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职能部门,电话:(020) 87787811。
8.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期限 | 限制响应类型 |
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 所有类别 |
2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 所有类别 |
3 | 广州华路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 | 所有类别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3574695
电子邮箱:swzcglgs@163.com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