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伊州区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mhy-2024-027-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静
招标代理机构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鹏182993150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伊州区 2024 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日(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HY-2024-027-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州区 2024 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用于农 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招标人为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州区辖区内(现代农业园区、五堡镇 丶陶家宫镇、大泉湾乡、天山乡、西山乡、南湖乡、回城乡)。本次招标项目 计划工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51天。为伊州区境内农村公 路路基防护、路面病害修补等,路线长度:442.064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州区 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州区 2024 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 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2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 上午9时30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华 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 东侧阳光国际二楼 )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哈 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国际负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哈 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国际负一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州区辖区内(现代农业园区、五堡镇、陶家宫镇 大泉湾乡、天山乡、西山乡、南湖乡、回城乡)。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51天。 2.2招标范围 为伊州区境内农村公路路基防护、路面病害修补等,路线长度:442.064Km。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监督人 监督单位: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苏静、买力帕提·安尼瓦尔 联系电话:13677594436、 156883272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单位: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解放东路7号(原法院)负一楼 联系人:张军 电 话:138993403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酒店11楼 联系人: 许鹏 电 话: 18299315016 电子邮件: 2640737867@qq.com 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N1h(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招标公告 伊州区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州区2024 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施工)已由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州 区交通运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用于农村 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 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州区辖区内(现代农业园区、五堡镇、陶家宫镇、大 泉湾乡、天山乡、西山乡、南湖乡、回城乡)。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51天。 2.2招标范围 为伊州区境内农村公路路基防护、路面病害修补等,路线长度:442.064K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持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 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 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4.1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至13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国际二楼 第一章招标公告 )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报名。 4.2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之前投标截 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国际负一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七.监督人 监督单位:哈密市伊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苏静、买力帕提·安尼瓦尔 联系电话:13677594436、1568832720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州区交通运输事业综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 合服务中心 限公司 地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解放东路7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 邮 编:/ 邮 箱:2640737867@qq.com 电 话:13899340368 电 话:18299315016 邮箱:/ 传 真: 联系人:张军 联 系 人:许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法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20年~2022年平均营业额不少25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700万元; 3..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注: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养护项目(包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 任务。 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3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 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 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 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 (4)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养护项目(包含路 基、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 目前未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或呈 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但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项目总工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 (3)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包含路 基、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项。
第一章招标公告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 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的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第一章招标公告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自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6.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
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
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6.4项规定。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详见本章2.2.4(2)目的规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 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 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的有效投标人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将评 标价平均 个百分点(具体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由投 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每个标段 均抽取一个评标基准价下浮百分点)作为评标基准价。 D=Di× (1-x%) 式中:D一评标基准价 Di一评标价平均值; X- 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百分点(平均 值下降百分点为0.5%、1%、1.5%、2%;4个数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 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 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 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或第1.4.3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少 于 5 5. 2. 4 值下浮 x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条款号 率计算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公式 100分 (1)评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 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
率×100×E2。 标价得 分 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若评标价得分相等时,则顺延保 留小数点,直至得分能够分出高低为止。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2;E2=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 2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哈密 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2. 2. 4 (2)其 他因素 得分 分的信用评价得分; .5分的信用评价得分。 件。 评分时不予考虑。果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三者取最高执行。 区内及外省公路施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 ),其等级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业注 册地省区级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 。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 上述信用评价结果不一致时,以信用评价等级高者计算投 标人信用评价得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即本项目评标时加分或扣分具体分值: AA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加3 0分的信用评价得分; A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加1.5 B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评分时不增加也不扣减信用分; C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1 注:a.截止开标时间当天,如有最新文件下发须执行最新文 b.投标人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养护类的评价结果 认定。投标人具有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其他类别信用评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一章招标公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 文 件 按 照 本 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 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 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至 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 标 人 须 知 9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1 项丶 第 2.1.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 标 委 员 会 按 本 章 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o 3.4.1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4.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 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 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 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丶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第一章招标公告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 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O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 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 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 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第 章“投 标 人 须 知”第 1.12.3 二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 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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