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批)
XFYH2024-JL4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徐路计【2024】6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 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XFYH2024-JL4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2024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批),服务于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的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部分。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包括G310市区段(K243+521~K245+999上下行)、G311市区段(K240+100~K248+100上下行),具体详情如下:
(1)G310线K243+521~K245+999上下行,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行、超车道具体修复方案:铣刨行、超车道沥青混凝土面层、处治损坏的水稳基层,铺筑8cm 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4cm 改性沥青 SMA-13;铣刨硬路肩面层,处治损坏的下面层,铺筑5cm改性沥青SMA-13;对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并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G311线K240+100~K248+100上下行,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行、超车道具体修复方案:功能性修复路段,铣刨行、超车道沥青混凝土面层,上基层局部换填20cm抗裂水稳,铺设改性乳化沥青碎石封层后,回铺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4cm 改性沥青 SMA-13上面层;结构性修复路段,铣刨行、超车道31cm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水稳上基层,下基层局部换填18cm抗裂水稳,回铺20cm抗裂水稳碎石+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下面层+4cm 改性沥青 SMA-13上面层;灯控路口路段车辙病害需进行抗车辙处理;对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并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标段,即XFYH2024-JL4标段:
XFYH2024-JL4标段招标范围:为G310线K243+521~K245+999上下行、G311线K240+100~K248+100上下行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组织协调、资料、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程结算审核、审计的配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及其他事项监督及管理提供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
2.2 本项目采用监理费率招标形式计价,XFYH2024-JL4标段监理费约98.6万元。
2.3 招标范围
监理工作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拆除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围挡等临时设施、清理路面建筑材料,保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完好,经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检查同意后方可恢复交通。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
2.4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涵盖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共计2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后续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截止)。
2.5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包含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暂定 A 处理;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包含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养护工程)道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含副职)职务;
(4)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负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7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 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雍先生
电 话: 0516-85605570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花园北门公建5号楼
联系人:于海霞、王聪
电话:0516-83961233
E-mail:529186066@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4月 26 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 年5月7日 17 时00分。
8.4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09 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6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7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 304-323-81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