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崇采[2021]15号
二、项目名称: 崇福镇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场管理及转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936000(元) | 嘉兴鼎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中市街北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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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崇福镇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场管理及转运项目 | 崇福镇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场管理及转运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2021.10.1-2023.9.30 | 质量要求及考核标准参照崇福镇保洁相关标准及甲方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哲超,陶雁飞,徐金甫,徐建顺,姜汉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按计价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5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桐乡市崇福镇世纪大道9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汉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901536
质疑联系人:13967367955
质疑联系方式:13967367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超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298967
质疑联系人:浙江新联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1153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