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5.2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000-26172
预算金额185.2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08
公告正文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25 至 2021-05-31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6172 项目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2,600.00 最高限价(元):1,852,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一、项目背景

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安全管理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组成部分。辽宁省作为港口危险货物储运大省,始终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近年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各种综合安全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对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着手港口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防泄漏设备设施安全,确立了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项目。项目拟投入资金185万元,通过“第三方”社会化检查的方式,对全省64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1000余个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的防泄漏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本项目是在国家、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港口营运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的要求下提出的,特别是《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交安委〔2019〕5号)要求,将港口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泄漏列为重大安全风险,并要求加强对作业设施的检测、监测、检查工作。因此,本项目将重点对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的防泄漏进行检查、排查,查出问题与隐患,加强防泄漏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监控。以安全检查为基础,研究适合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防泄漏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在港口选取试点来验证系统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初步讨论制定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设施防泄漏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相关的宣贯,加强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项目检查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厅水字〔2012〕4号),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港区范围内的危险货物装卸码头、与码头直接相连的危险货物储罐、危险货物堆场排查全省64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的装卸储存作业设施全省共有危货作业泊位137个,其中散货泊位113个,集装箱泊位24个;储罐921台,总罐容3445万立方米;危货堆场5个,总面积14.04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


泊位

储罐

堆场

液体散货

集装箱

散杂货

陆岛码头

罐容(万立方米)

数量

集装箱

散杂货

面积(平方米)

数量

面积(平方米)

数量

大连

66

14

7

5

2291.4

454

111500

2

28932

3

营口

16

8

0

0

734.4

285

0

0

0

0

锦州

9

2

0

0

358.2

144

0

0

0

0

盘锦

8

0

0

0

60

38

0

0

0

0

葫芦岛

2

0

0

0

0

0

0

0

0

0

丹东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01

24

7

5

3445

921

111500

2

28932

3

、检查方式和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交办水〔2016122号)和《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操作指南》(辽交港航发〔2017〕31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沿海6市各地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实际情况,采取文件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大中小型企业皆有,不同作业类型设施兼顾,所有地区全覆盖。通过检查查找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防泄漏设备设施安全问题及隐患,研究和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并向企业灌输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管理的理念和意识。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预防和控制泄漏设备选型和配备

2、隔堤、防火堤、事故池等防止蔓延设施

3、泄漏风险的系统识别

4、工艺操作行为

6、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

7、泄漏应急处置能力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供应商未按时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239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 13889338129 邮箱地址: 818283@qq.com 开户行: 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智鑫 电 话: 138893381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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