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上虞项目厂区辅助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上虞项目厂区辅助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东端;
1.2项目概况: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上虞项目厂区辅助设施工程位于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东端;项目涉及备品备件库、催化剂仓库、检维修厂房、润滑油库房等,合计建筑面积约27500m2,建安造价约6600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总监开工令为准;
1.3招标范围: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上虞项目厂区辅助设施工程涉及的备品备件库、催化剂仓库、检维修厂房、润滑油库房相关建筑、安装等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浙江省外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备案证明或具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做要求);
2.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公司。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2.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2.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2.2.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 2022年6月17日17:00时截止。不再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的不予认可;
3.2报名方式: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仅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资料送至邮箱563915563@qq.com,并在邮件内注明报名单位全称。为保证报名无误,投标单位在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后,及时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13735225572;
3.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备案证明材料(如有)、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联系信息;
3.4招标人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经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15家的,全部入围;超过15家的,先由招标人在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推荐1家,其余以抽签方式入围14家;
3.5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入围的潜在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邮箱,请及时查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启圣路)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4.3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需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提交标书,无法证明提交标书者即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其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应即交即走,无需参与现场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4.4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报名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开标时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于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等由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其诉讼和罪责的权利;
4.4为有效的防范疫情,投标单位在提交其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时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绍兴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21天内有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现场到访。
5.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得分最高者中标。
6.招标文件其他评审要求:
6.1投标人持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
6.2自2019年1月以来有类似施工业绩;
6.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能力并有效的履行合同;
6.4其他相关评审条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50 万元整,报名时无需缴纳仅入围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进行支付,与报名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启圣路(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劳工
电 话:138584025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阳光大厦13楼
联 系 人:景工
电 话:13735225572
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