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分行运维值班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长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9
公告正文
河北省分行运维值班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省分行运维值班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及规模:为保障省分行搬迁后生产运营、会议系统正常运行,结合我行运维人员配置,需将网络汇聚间设备运行监控、会议室系统维护工作进行外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开始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网络汇聚间设备运行监控、会议室系统维护工作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至少具备一个2019年9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IT运维服务类外包服务项目经验,能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4)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9日10:00分,地点为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B)(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互联网大厦A座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311-66008934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 刘长峰崔丁双

  电话: 0311-69052068 16630111139

  传真: 0311-69052033

  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

  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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