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99.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086001001
预算金额59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9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石云荣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灵川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3086001001
招标人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传统建筑修缮、三微环境提升、古巷道修复、 古树保护、管线管网工程、建设停车场、消防绿化亮化等工程及配 套设施建设。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开标地点
 5号开标室(建设工程网上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 12月21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 12月23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5999553.5600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石云荣(注册编号:桂245111119998,身份证号:452322********3017)
专职安全员
俸桂武(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5069;身份证号:452322********031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桂林市秀峰区莲花路工程(K0+000-K0+330路段)及(K0+330-K0+900路段)剩余工程量项目
2.桂林万达文旅城配套项目-雁山区大埠乡大埠路一期工程(万达段)项目
3.扩建辰山小学1#体育馆(底层食堂)、扩建辰山小学2#教学楼施工项目
4.顺祥·新天地1#2#3#5#6#7#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
5.都市•华府二期11#、12#、16#、17#楼工程项目
6.灵川县银渠路延长线至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6002516.7300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鹏辉 (注册编号:桂245141548373; 身份证号:450323********0313)
专职安全员
管琛 (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4002614;身份证号:450305********251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海城路(同兴路—洪运路南段)工程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F区学生宿舍组团项目II标段SS21-1、SS21-2工程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F区学生宿舍组团项目III标段SS22-1、SS22-2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6009391.2300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俸定荣(注册编号:桂245111120499 ;  身份证号:450304********0011)
专职安全员
彭启平(证书编号: 桂建安C(2014)0015354;身份证号:450329********1195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配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道路工程、防洪堤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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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加固工程(桂江大桥景观亮化工程;防洪堤(马渭段)景观绿化工程:防洪堤(马渭段)景观亮化工程);
 
3.湛江市供水一期工程(厂区土建)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
无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816887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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