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绿容局可回收低价值生活垃圾回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15: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SHXM-05-20230531-106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绿容局可回收低价值生活垃圾回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可回收低价值生活垃圾回收服务 | 1382600.00元 | 上海新锦华商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可回收低价值生活垃圾回收服务 | 可回收低价值生活垃圾回收服务 |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8﹞2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促进资源利用的实施意见》(沪分减联办〔2020〕3号)、《长宁区低价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分减联办﹝2020﹞1号)等文件 | 长宁区有738个居住区、517个单位(生活垃圾收集点)(具体以区分减联办动态发布数据为准),服务企业应满足长宁区全区居住区和单位所产生的低价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需求,并于2个工作日内(从接单后第二天起算)上门回收,后续完成规范转运、分拣储存、资源化利用全流程工作,符合市分减联办对可回收物管理、运行的各项要求。 | 项目周期一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 1、有专用可回收物收运车辆8辆及以上;2、有中转存储和分拣场所满足可回收物中转站要求的,在长宁区及其周边区范围内为宜;3、对低价值可回收物有规范的资源化利用渠道,至少要覆盖泡沫塑料、玻、金、塑、纸、衣6类;4、有规范的数据管理系统,能提供可核查的计量数据和可追溯的台账记录,并可实现与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中可回收物子系统的便捷接入;5、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能对回收全过程实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禹,邱永林,罗国权,王永斌,王志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推荐上海新锦华商业有限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按照“沪财发【2020】13号”文,请本项目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领取其相关评审信息及未中标(成交)信息的书面资料。(内部编号:ZC2023006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地 址:芙蓉江路36号
联系方式:021-62708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楼思创大厦6楼
联系方式:62733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电 话:6273337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427.7K
附件信息:
上海市长宁区绿容局可回收低价值生活垃圾回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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