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0003087
预算金额11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28-8763632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0003087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2020年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知行悦享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5栋29楼2903号
中标(成交)金额 1192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2020年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项目;一、服务范围:(1)系统支撑软硬件的日常运维(2)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3)巡检服务(4)培训服务(5)接口开发服务(6)统计分析服务(7)运维服务保障体系(8)基础运维管理;二、服务要求:(1)应急事件处理与维护保障:针对部署在市本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15个区县的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立应急事件的运维保障制度。对突发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度相应的预防及解决措施。(2)人员要求:在维护服务期内,在海桐街69号提供2名驻场运维服务人员和3名技术支持工程师(远程支持)。驻场运维服务人员负责系统支撑软硬件的日常运维、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应急服务,以及不定期培训指导等,并提供专业的驻场运维服务;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巡检服务、辅助不定期培训指导、接口开发服务、统计分析、应急服务等,负责制定运维服务保障体系、提供基础运维管理。驻场运维和技术支持工程师(远程支持)应服从统一工作安排和管理,做好省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3)项目可达性具体目标:1.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间≧99%;2.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用户满意度≧95%;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故障恢复时间≦24小时;4.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大运维事故0次;5.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服务满意度≧95%。(4)成果要求:1.需提供纸质形式的成果文件4份(提交的对象最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决定);2.巡检记录,每周一次每次一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月报,每月一份。三、服务时间: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的14个月内;四、服务标准:运维服务单位严格遵循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信息化运维管理考核进行季/年度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后续采购运维服务厂商的评价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谭钦(组长)、梁军、朱旻(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15%计取,成交单位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41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020)3682号;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特别提示: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2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8-86111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楼293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636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先生、何先生
电话: 028-877871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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