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招标云南蓝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支架及配件供应商入围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xm-ynzb-2023-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158105732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云南蓝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支架及配件供应商入围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X M-Y NZB-2023-030
项目名称:云南蓝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支架及配件供应商入围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及规模:
1.1此次入围招标适用于招标人名下的光伏项目,目前已确定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义龙新区,其中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拟采用分块发电, 集中并网方案。装机容量分别暂定为1600MWp、860MWp、135MWp。
1.2具体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或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最终以合同签署要求为准。
1.3供货地点目前已确定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市内全域、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内全域、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义龙新区,其余供货地点根据招标人光伏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1.4供货期:分批供货,根据项目进度供货。
1.5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光伏支架及配件。包括立柱、檩条、斜梁以及相应的螺栓等配件、深化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等。
2、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详见技术规范书。
3、质保期:产品质保期定为光伏组件经240小时试运行后1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生产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营业、制造、安装、销售等一项或多项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
2)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需求,应具备合法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合法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并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
5)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代理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所代理的货物生产商签发的本项目有效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授权经销商的投标无效。
4)所代理的光伏支架生产商应满足本次招标生产商资格与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需求,应具备合法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无合法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并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知晓并同意,此次为供应商入围招标,如投标人中标,仅代表投标人已获得参与招标人名下光伏项目的材料、设备供应资格,并不代表招标人必须向投标人采购相关材料、设备。招标人在针对具体项目采购相关材料、设备时,将要求入围供应商报价,并从中确定最终的供应商。无论最终招标人是否向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或采购数量的多少,都不能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主张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标准或参考。
(7)投标人承诺,招标人在针对具体项目采购时,投标人所提供报价在全国范围内相比起投标人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价格,必须是全国最低的优惠价格,如有违此价格最低原则,则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后,将自动按全国最低价执行,并且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具体合同中约定),招标人保留终止与投标人合作的权利。
(8)履约担保,入围供应商最终确定为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
(9)采购方式:甲供或甲指乙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1日13:30时至2023年8月22日17:30时。
2、获取方式:邮件形式报名及获取,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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