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23年集气站采出水储罐清砂服务(变更)招标公告
金额
122.8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wzb2023fwg1740
预算金额12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翁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23年集气站采出水储罐清砂
招标编号:GWZB2023FWG174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承诺工作量和合同额,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基本情况
苏10、苏11、苏53区块三个集气站采出储罐类型主要有玻璃钢地埋罐、地面罐、高架罐、沉降池等,储罐储存介质为轻烃及生产污水。经过长时间的运行和使用,已发现储罐底部沉积着大量油污和淤泥,致使储罐有效储存量降低,同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为使罐有效储存量恢复正常容量及消除安全隐患,应对储罐进行清理,保证储罐的安全运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方式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而造成业务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不执行调整后价格及业务工作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服务地点:苏10、苏11、苏53气田合作开发区块
采购部门: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基建管理科
2.采购项目计划依据:苏里格〔2023〕34号-2023年4月份生产经营计划成本部分
3.计划金额:135万元(不含税)
4.项目负责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范围
1.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项目服务地点:苏10、苏11、苏53气田合作开发区块。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标包名称:2023年集气站采出水储罐清砂,施工内容为清理三个作业区玻璃钢地埋罐、地面储液罐、高架罐及沉降池的罐底、罐壁沉积的油污、淤泥等杂物,预计各规格型号水罐共43具。-见表1
表 1标包情况表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内容 | 预估采购工作量 | 控制价审批结果 (元/具,不含税) | 控制价审批结果 (元/具,含税) | 小计 (元,含税) |
1 | 2023年集气站采出储罐清砂 | 200m³地面罐 | 4 | 49857.19811 | 52848.63 | 211394.52 |
100m³地面罐 | 3 | 34456.26415 | 36523.64 | 109570.92 | ||
60m³沉降池 | 2 | 28377.09434 | 30079.72 | 60159.44 | ||
18m³玻璃钢地埋罐 | 1 | 19308.83962 | 20467.37 | 20467.37 | ||
30m³玻璃钢地埋罐 | 20 | 20683.84906 | 21924.88 | 438497.6 | ||
50m³高架罐 | 13 | 28203.86792 | 29896.1 | 388649.3 | ||
合同估算额(元,含税) | 1228739.15 |
4.采购范围:
作业一区三个集气站合计30m³玻璃钢地埋罐8个,100m³地面储液罐3个,200m³地面储液罐4个,60m³沉降池2个;作业二区四个集气站合计30m³玻璃钢地埋罐11个,50m³高架罐1个;作业三区二个集气站合计18m³、30m³玻璃钢地埋罐各1个,50m³高架罐12个。工程内容是清理罐底、罐壁沉积的油污、淤泥等杂物。具体明细见表。
作业一区罐统计 | ||||||
序号 | 罐名称 | 容积(m³) | 数量 | 储存介质 | 所属站 | 备注 |
1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3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53-1集气站 | |
2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3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53-2集气站 | |
3 | 地面罐 | 100 | 3 | 生产污水 | ||
4 | 沉降池 | 60 | 1 | 生产污水 | ||
5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2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53-3集气站 | |
6 | 地面罐 | 200 | 4 | 生产污水 | ||
7 | 沉降池 | 60 | 1 | 生产污水 | ||
计 | 17 | |||||
作业二区罐统计 | ||||||
序号 | 罐名称 | 容积(m³) | 数量 | 储存介质 | 所属站别 | 备注 |
1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3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11-1集气站 | |
2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3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11-2集气站 | |
3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3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11-3集气站 | |
4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2 | 轻烃、生产污水 | 苏11-4集气站 | |
5 | 6#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计 | 12 | |||||
作业三区罐统计 | ||||||
序号 | 罐名称 | 容积(m³) | 数量 | 储存介质 | 所属站别 | 备注 |
1 | 1#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苏10-1集气站 | |
2 | 2#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3 | 3#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4 | 4#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5 | 5#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6 | 玻璃钢地埋罐 | 18 | 1 | 轻烃、生产污水 | ||
7 | 1#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苏10-3集气站 | |
8 | 2#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9 | 3#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10 | 4#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11 | 5#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12 | 6#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13 | 7#高架罐 | 50 | 1 | 生产污水 | ||
14 | 玻璃钢地埋罐 | 30 | 1 | 轻烃、生产污水 | ||
计 | 14 |
5.分包规定:本项目分包要求遵从以下第(1)条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中可分包内容为:____/___。
6.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起算 12个月。
7.服务费用由招标人按照以下 8.2 条约定支付到中标人银行账户:
8.一次总付:在本次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后9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实际支付情况遵循招标人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9.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报酬总价【/】%;
(2)(按照进度约定若干期支付,但每一期都应有明确的时间点);
(3)项目验收合格后【6-12个月】内,支付至报酬总价的【95】%;
(4)其余【5】%作为保证金,于本服务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且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专业资质和业绩
1.1相关业绩及客户评价
1.1.1须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业绩情况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1.1.2石油、石化行业内生产或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当年用户评价证明(须包含甲方对HSE业绩的评价);
若无,须提供其他外部企业业绩表、合同和发票以及评价(须包含甲方对HSE业绩的评价)。业绩经核实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2 相关业绩及客户评价
1.2有效性
参与投标/谈判的服务商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中的一项: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谈判当日长城钻探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3专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2.主体资格
2.1 法律要求
2.1.1 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1.2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1.3 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4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财务能力
3.1资信证明
3.1.1 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1.2 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信用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1.3 若为银行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企业,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若为资信证书或信用报告,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
3.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QHSE资格
4.1质量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参考内容如下:
(1)设备管理制度;
(2)岗位资质管理制度;
(3)服务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采购管理制度。
4.2 HSE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体系相关资料,参考内容如下:
(1)HSE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情况;
(2)HSE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员工总体培训情况,包括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情况;
(4)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设施的完整性和适用性情况;
(5)近三年的HSE业绩表现;
5. 失信要求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6. 服务保障
6.1 人员要求
6.1.1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
6.1.2至少配备清洗作业人员4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类似项目合同履行期间,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或油气储运或地面建设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人员应持有HSE培训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劳务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2 设备要求
至少配备以下相关设备:
(1)相同规格防爆型四合一气体测试仪至少配备2台
(2)轴流风机至少配备2台
(3)高压清洗机至少配备1台
(4)防爆潜污泵至少配备1台
(5)工程车至少配备1辆
须提供相关图片及参数介绍,自有设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有效的租赁证明。
7. 合规要求
7.1围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利用招标中心提供的“天眼”等外部资源对各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控股关系、是否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等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上述情况,否决其投标。
其它:参与本次谈判的服务商应签订履约及价格承诺书。
备注:投标人详细基础资质要求见初步评审表。初步评审内容均为投标否决项,如果评审表列具的文件资料缺失,或者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评审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编码为:GWZB2023FWG1740,项目名称为: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23年集气站采出水储罐清砂服务。
2.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8日17:00至2023年12月04日23:59: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顶端信息栏中“招投标平台”信息栏,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账户(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在线报名投标。
外网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内网网址: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凡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注册后,还须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办理电子招标平台U-Key(只能二选一, 后者的U-Key办理网点切换为远程办理模式,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主页左下方“通知公告”栏中的通知,或者登录系统选择UK办理)。已有U-key的,无需重复办理。
不要求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不用办理U-key。
详见: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2)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后发票会开据此投标人公司名称发票,获取发票请将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zbzxfp@163.com,联系电话:010-84860900,获取时间(每月25号之后按具体情况顺延一个月)为开标日期的下一个月20号以后。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见:附件2: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提醒:付款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插件。付款状态改变为“已付款”后,可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若付款后,刷新状态后显示未支付,请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等待一段时间后(1-4个小时)重复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刷新。若多次刷新后状态依然未改变,请您再次购买,直至状态更改为已付款,请您在开标后将重复付款说明和银行流水及参加项目的截图发至liud01.gwdc@cnpc.com.cn,以便重复支付款项的退回。其款项招标中心会在收到邮件后3-5个工作日退回至您的系统。
请投标人务必确认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并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售卖期结束后状态为未支付的,视为未购买对应的标段/包,招标中心将不再受理。
(3)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每月25号之后按具体情况顺延一个月)之后的下个月20号左右开具,届时将投标人名称发送至邮箱zbzxfp@163.com 联系电话01084860900 我公司会在发票开具后进行电子发票的回复。
(4)因工作人员业务繁忙,可能无法及时接听您的电话,如您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相关人员邮箱,我们会在事后对您邮件及时进行回复。
(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流程,请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流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非招标机构原因造成的无法挽救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在线观看开标情况。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中油物采或昆仑银行办理U-key。详见公告中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每标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流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如因特殊事项无法向昆仑银行支付保证金,可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汇款至长城钻探物资公司账户,请您将无法支付的原因(正式说明,盖公章)或昆仑银行退款的凭证发送至项目联系人或下方联系人邮箱,经我方审核后,将回复长城钻探物资公司账户,投标时附上银行回单即可(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基本账户汇出,以实际到账为主,如开标前实际资金未到账,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刘丹 010-84860925 liud01.gwdc@cnpc.com.cn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六、开标
1. 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七、其它
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运营机构联系电话: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
4. 本招标公告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在其他发布媒体上看到本招标公告,其有义务自行核实公告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0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翁剑(招标文件答疑/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退回) 010-84860889wengj.gwdc@cnpc.com.cn
刘丹(服务费/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回) 010-84860925 liud01.gwdc@cnpc.com.cn
前台(发票获取) 010-84860900 zbzxfp@163.com传 真:010-84860948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招标人)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