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睿诚-公开招标-HRC(2024)-CG027-2-货运平面运输作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歆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佑攀0592-57307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公告正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货运平面运输作业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和平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使用拖头,对招标人业务范围内的集装箱、件杂货(如:公交车身、铝锭、卷钢等)在滚装船舱与堆场之间平移(包括过磅、查验平台),提供足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拖头(拖头连接车架的鞍座空载高度不超过1.32米),以确保按船期计划完成装卸任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货运平面运输作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货运平面运输作业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1)单位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上一年度或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每年1-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评审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11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领取(按照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要求进行报名)(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朱佑攀,联系电话: 0592-5730731 。逾期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2、带“★”号条款汇总

1)★投标人需具备30部以上自有拖车。需提供以上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作为证明材料。

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日常操作所需的车辆与司机进行备案,备案车辆不少于10辆,人员不少于10人,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对备案人员和车辆进行变更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并及时进行备案。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中标人在重大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需要对招标人的服务做到随叫随到,需安排至少3人值班,如遇招标人紧急需要,2小时内可至少配备5部拖头及相应驾驶人员配合工作。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4)★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控制单价),若投标人所报装卸包干费用单价高于下表所列相应含税控制单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9条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和平码头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人:厦门和平码头有限公司

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路2号一层西侧

人:林歆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人: 朱佑攀

话: 0592-5730731

电子邮件: huaruichengxm@163.com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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