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67.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业主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埔水坑山塘和大迳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均嵌入了竹仔岭矿山及生产加工区用地范围,影响矿山的正常开发建设,为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山塘、水库现状实际情况,需对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进行报废处置。落实山塘、水库报废后的善后处理工程措施,确保原防洪、灌溉功能的有效替代,且不影响下游的农田灌溉、防洪安全。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2702.33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审核情况为准。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埔水坑山塘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新乡村内,工程始建于1960年,2002年进行了除险加固,是一宗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山塘水库,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组成。现状山塘集雨面积为0.41平方千米,总库容7.77万立方米。
(二)大迳水库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的新乡村与大赤坎村之间的南边山脚下,始建于1977年,2005年完成除险加固,2020年开展了安全鉴定工作。现状水库集雨面积0.49平方千米,总库容9.48万立方米。
2.2 招标内容
此次招标内容为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服务内容如下:
(一)工程任务: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水利部令第18号)、《关于斗门镇埔水坑山塘报废的批复》(斗水务审〔2021〕74号文)、《关于斗门镇大迳水库报废的批复》(斗水务审〔2021〕75号文)等规定和要求,结合矿区开采建设情况,落实山塘水库报废后的善后处理工程措施,确保原防洪、灌溉功能的有效替代,且不影响下游的农田灌溉、防洪安全。
(二)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埔水坑山塘大坝及溢洪道、新建雨洪调蓄池并配套分洪闸、节制闸,新建坝址至雨洪调蓄池之间排洪渠、库区复绿防护等;拆除大迳水库大坝及溢洪道、新建雨洪调蓄池并配套分洪闸、节制闸,新建坝址至雨洪调蓄池之间排洪渠、库区复绿防护等。
(三)工程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等阶段工作。
(四)其他要求:1.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2.中标人应履行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施工阶段配合服务义务。3.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及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查咨询和报批工作,并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协调,服务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具体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2.3 服务期限
(一)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书),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各阶段纸质成果文件和设计可引用的电子文档按招标人要求和审批、备案等实际需要提供。
(二)其他事项:中标人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成果,由于设中标人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招标人合同解除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返还已付款,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设计收费暂定价30%的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投标人需信用良好,须在“信用中国(或各省)”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出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72400元(大写:陆拾柒万贰仟肆佰元整)。
4.2 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3楼(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后附投标登记表模板)。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3楼(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3楼(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824122810
电子邮箱:961648026@qq.com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业主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埔水坑山塘和大迳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均嵌入了竹仔岭矿山及生产加工区用地范围,影响矿山的正常开发建设,为支持市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山塘、水库现状实际情况,需对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进行报废处置。落实山塘、水库报废后的善后处理工程措施,确保原防洪、灌溉功能的有效替代,且不影响下游的农田灌溉、防洪安全。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2702.33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审核情况为准。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埔水坑山塘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新乡村内,工程始建于1960年,2002年进行了除险加固,是一宗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山塘水库,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组成。现状山塘集雨面积为0.41平方千米,总库容7.77万立方米。
(二)大迳水库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的新乡村与大赤坎村之间的南边山脚下,始建于1977年,2005年完成除险加固,2020年开展了安全鉴定工作。现状水库集雨面积0.49平方千米,总库容9.48万立方米。
2.2 招标内容
此次招标内容为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服务内容如下:
(一)工程任务: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水利部令第18号)、《关于斗门镇埔水坑山塘报废的批复》(斗水务审〔2021〕74号文)、《关于斗门镇大迳水库报废的批复》(斗水务审〔2021〕75号文)等规定和要求,结合矿区开采建设情况,落实山塘水库报废后的善后处理工程措施,确保原防洪、灌溉功能的有效替代,且不影响下游的农田灌溉、防洪安全。
(二)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埔水坑山塘大坝及溢洪道、新建雨洪调蓄池并配套分洪闸、节制闸,新建坝址至雨洪调蓄池之间排洪渠、库区复绿防护等;拆除大迳水库大坝及溢洪道、新建雨洪调蓄池并配套分洪闸、节制闸,新建坝址至雨洪调蓄池之间排洪渠、库区复绿防护等。
(三)工程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等阶段工作。
(四)其他要求:1.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2.中标人应履行向招标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施工阶段配合服务义务。3.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及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查咨询和报批工作,并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协调,服务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4.具体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2.3 服务期限
(一)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书),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各阶段纸质成果文件和设计可引用的电子文档按招标人要求和审批、备案等实际需要提供。
(二)其他事项:中标人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成果,由于设中标人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招标人合同解除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返还已付款,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设计收费暂定价30%的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投标人需信用良好,须在“信用中国(或各省)”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出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72400元(大写:陆拾柒万贰仟肆佰元整)。
4.2 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3楼(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后附投标登记表模板)。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3楼(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3楼(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824122810
电子邮箱:961648026@qq.com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埔水坑山塘大迳水库报废善后处理工程设计(第二次)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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