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XJZB2023-028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9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项目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经会议决定,比选人为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条件,对本项目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2比选内容:诉讼或非诉方式提供清收服务
2.3服务范围: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不良贷款(含应收未收利息)主要包括认定一年以上的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以及表外已核销的不良贷款。
2.4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中标后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4个月,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中单笔风险代理清收合同服务期限为9个月,合同到期时视具体清收进度最多可延期6个月。
在服务期限内,委托人可以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6质量标准:满足律师行业及合同约定要求,且满足实际项目需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注册地在河北省范围内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正在为清收对象、债务人及债务人的关联人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银行系统不良贷款等清收处理业绩)。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获取比选文件。
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加盖印章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获取人律师执业证,比选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比选地点:衡水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XJZB2023-028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9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项目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经会议决定,比选人为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条件,对本项目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2比选内容:诉讼或非诉方式提供清收服务
2.3服务范围: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清收代理服务,不良贷款(含应收未收利息)主要包括认定一年以上的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以及表外已核销的不良贷款。
2.4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中标后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4个月,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中单笔风险代理清收合同服务期限为9个月,合同到期时视具体清收进度最多可延期6个月。
在服务期限内,委托人可以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6质量标准:满足律师行业及合同约定要求,且满足实际项目需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注册地在河北省范围内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正在为清收对象、债务人及债务人的关联人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银行系统不良贷款等清收处理业绩)。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获取比选文件。
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加盖印章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获取人律师执业证,比选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比选地点:衡水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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