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024P01(TOD壹品澜庭)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2024P01(TOD壹品澜庭)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4]E140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台商投资区鑫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台商投资区鑫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住宅、商业、商务、配套用房。地块面积49330㎡,总建筑面积为166751㎡,包括社区卫生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党建用房、便利店、文体活动室、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通信机房、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消控室等。主要建筑物面积:123325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壹品澜庭。。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节能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66458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0.93%,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固定费率0.93%。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619.15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 号、建办市函〔2021〕510 号、建办市函〔2022〕361 号及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并 提 供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四 库 一 平 台 )”( 网 址 : 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 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⑤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项目,查询方式:⑴评审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查询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无竣工验收的项目即认定有在建项目;⑵开标当天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一行业管理一质量安全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备案情况查询到在监项目即认定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应附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建情况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7 12:00:00至2024-11-29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鑫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118302,传真:/
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ahdl006@126.com
电话:0596-2961882,传真:/
联系人:庄建伟、潘桂兰、史昭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 4 号
联系电话:0596-67702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1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