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集团地电乡宁分公司设备2024年10月单相接地行波电流选线系统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011006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01100683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6 10:56: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0-18 10:57: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行波电流选线系统装置

JRTW-SL10(2母16回)

1


2024-11-10 00:00:00

第一次采购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临汾市乡宁县地电乡宁分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含主设备费、必备备品备件费、现场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运费、装卸货费及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3%)包含一切费用的包到价。供应商报价时在填写“制造商”一栏中,须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是生产厂商也须填写。供应商在报价时或在接到我公司业务人员通知后24小时之内,须提供(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同规格的物资报价须一致,若中标时,如报价不一致时,按同规格物资报价的最低价核价。供应商在欧贝平台询比采购项目报价阶段中,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供应商仅允许制造商,并且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供货商至少需要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交货要求: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供货方必须把所需货物送至需方指定的不同地点,迟延交货1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价款的5%;迟延交货2-3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价款的15%;迟延交货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价款的25%,不满一周的按1周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30%。供方支付了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迟延交货超过5周或违约金总额达到了合同总价的30%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除应退还所收款项外,还应按上述比例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运输方式: 符合运输、环保要求,公路运输到指定地点。不接受物流到指定点后使用单位自己提货。 五、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机制,在接到客户电话1小时内要有响应,若电话不能解决,技术服务人员5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供方按交货顺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设备(组件)的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提供给需方。在需方对上述货物在交货现场开箱检验合格、对上述文件验明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出具与合同总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上报预算,待批复后支付总价款的60%,设备正式投运后2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供方(不计利息)。 七、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八、中选方案:整包中选,报名厂家须同时满足商务、技术和需方指定的条款,否则最低价也不中选。 九、联机洽谈:报价结束后,需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向报价单位把疑问或资料以发询的方式通知厂家,在联机24小时内没接到供方回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质保要求: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如因所供品牌或规格差异导致我公司设备损坏,供货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二、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举报邮箱: 二级单位监督电话:0356-3651828。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三、合同签订主体: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乡宁分公司。
四、技术条款:
以附件技术要求为主。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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