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一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婷婷130025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养护、清障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养护、清障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养护、清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车辆生产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运输保险、验收、上牌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2供货期:
JHK-SBCG-03标段:平板型清障车为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旋转吊型清障车为采购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JHK-SBCG-04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JHK-SBCG-05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JHK-SBCG-06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JHK-SBCG-07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JHK-SBCG-08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JHK-SBCG-09标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交货后15个工作日完成上牌手续,具体实施开始时间由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保证期:底盘质保期按国家汽车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专用机构质保期为2年。
2.3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
JHK-SBCG-03标段:采购2台5吨折叠平板清障车、4台8吨折叠平板清障车、1台重型旋转吊清障车(最大起吊能力≥45吨,最大托举能力≥26吨);
JHK-SBCG-04标段:采购2台防撞车(整车总质量≥12吨)。
JHK-SBCG-05标段:采购2台50吨汽车起重机。
JHK-SBCG-06标段:采购17台皮卡车(手动)、4台运输车(车厢净长度≥6.2米)。
JHK-SBCG-07标段:采购1台道路清扫车(有效清扫速度≥60km/h)。
JHK-SBCG-08标段:采购1台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
JHK-SBCG-09标段:采购7台除雪撒布车(整车总质量≥25吨)、推雪板5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JHK-SBCG-03标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清障车的制造商。
JHK-SBCG-04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防撞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JHK-SBCG-05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汽车起重机的制造商。
JHK-SBCG-06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皮卡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JHK-SBCG-07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道路清扫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JHK-SBCG-08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JHK-SBCG-09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拟供货除雪撒布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
3.3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或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7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7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说明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4.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3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或者打开微信小程序“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602-367-476,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将成员名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将由公证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若投标人不进入会议室观看抽取过程的,视为默认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抽取结果。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标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同时链接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淮安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99号
联 系 人:陆一夫
联系电话:0517-83180107
 
招标代理: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江苏交控大厦13楼
联系人:余婷婷、朱健
电话:025-57793660,13002594770
E-mail:464453220@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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