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1230208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泽湖路(海陵南路-鼓楼南路)、太湖路(海陵南路-鼓楼南路) 2.2 建设规模:改造扩建洪泽湖路(海陵南路-鼓楼南路),路长约850米。改造扩建太湖路(海陵南路-鼓楼南路),路长约1020米。实施桥梁、交安设施、排水、路灯、景观等改造。总投资约10115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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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7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计算出最终设计费并扣除已付款项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甲级]或者([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排水工程甲级]并且[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人员应包括道路专业、排水专业、结构专业、造价专业、电气专业及园林绿化专业,各专业须委派 1 名专业负责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赵兵 电 话:0523-86883810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永定西路258号3幢222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窦克祥 电 话:15189992601;0523-82110751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0209】泰州市凤城悦天地及周边区域道路和环境改造提升二期设计招标文件-定稿.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勘察设计企业申报系统操作(企业端).pdf |
4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