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厂自动化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厂自动化维护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包括鱼洞污水处理厂、木洞污水处理厂、石龙污水处理厂、忠兴污水处理厂、惠民污水处理厂、庙嘴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3座)、北岸污水处理厂、高镇污水处理厂、包鸾污水处理厂、江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2座)、李渡污水处理厂、白涛污水处理厂、南沱污水处理厂、清溪污水处理厂、李家沱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1座)、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外河坝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2座)、徐家坝污水处理厂、綦江污水处理厂、盛黔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石柱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1座)、沿溪污水处理厂、西沱污水处理厂、武隆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3座)、酉阳污水处理厂、秀山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1座)、清单详见附件。
2.2招标范围:豪洋所属厂区及泵站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检测仪表系统、自控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系统提供应急抢险、年度预检(设备台账更新、PLC及上位机相关程序备份、自控系统完整性检测、接地检测等)、月度巡检(故障处理、仪表校核)、出具年度预检报告和月度巡检抢维修报告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期限: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共1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12月0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4.5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00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3-67349354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