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化学对照品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化学对照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9-2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雨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 联系方式:0591-870934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雨薇 联系方式: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新精神活性药物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采购的标准品为新精神活性药物,由于目前国内新精神活性药物只有上海市刑侦局联合中科院有机所进行研制销售,并由上海原思标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5: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上海原思标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10号楼7层04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协商保证金(元) |
1 |
化学对照品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
350000 |
7000 |
(二)资格标准:
1、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无异议后的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7)投标人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格式提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纸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售价均为2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须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投标人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服务费等的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8500520010001
(七)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