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公开询价采购,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99000元(含税)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使用。具体维护设备内容为:在线PH计、在线余氯计、在线流量计及在线数采仪的维保(未包含设备的日常比对)。
(二)维保内容要求
1、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严格执行各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统一的运行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在监控运维区域内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保养维修及定期校准,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
2、禁止数据人为作假,对数据的真实、有效负责。接受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监控设施的现场执法检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数据弄虚作假、数据有效性审核不合格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实施现场端数据传输方式的改造,做到数据的“一点多传”。即在线监控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同时上传至国家、省、市(县、区)监控平台,并且应在现场端预留端口,保证数据稳定、准确传输至中控平台。
4、监控运维期间,维保单位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试剂等;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设备故障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的监控设备(整机、配件)及其他配套设施;故障发生后维修期间优先采用备机监测,无法使用备机的应采取环保部门核准的手工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5、对设备运行参数、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排除。对异常数据应开展设备诊断,如确定设备故障应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如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企业提起的异常数据复核工作。
6、制定监控运维工作程序,保证资料完整归档,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报备有关资料,指定专人将相关的监控运维情况录入到自动监控平台并及时通报委托方。
7、对流量数据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依据的流量计,在流量计离厂维修时应配合做好备案。
8、供应优质配件及服务,发生故障时8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排查。
9、每周进行现场运维,确保设备的监测偏差符合规定(日常设备比对由专业公司负责,主要涉及流量监测设备及PH设备)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做好各类维护台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附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获取(具体见附件)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二)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16号楼(小卖部)二楼206室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报价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专人送达,全部文件要密封在内,密封要完好无损,密封处要盖有公章。
(四)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单位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纸质版1套(格式见附件)。
1.报价函(附件2);
2.报价明细表(附件3,附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附公司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5);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13959563536
联系人:小郑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4年5月13日
关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1.doc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99000元(含税)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使用。具体维护设备内容为:在线PH计、在线余氯计、在线流量计及在线数采仪的维保(未包含设备的日常比对)。
(二)维保内容要求
1、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严格执行各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统一的运行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在监控运维区域内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保养维修及定期校准,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
2、禁止数据人为作假,对数据的真实、有效负责。接受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监控设施的现场执法检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数据弄虚作假、数据有效性审核不合格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实施现场端数据传输方式的改造,做到数据的“一点多传”。即在线监控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同时上传至国家、省、市(县、区)监控平台,并且应在现场端预留端口,保证数据稳定、准确传输至中控平台。
4、监控运维期间,维保单位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试剂等;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设备故障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的监控设备(整机、配件)及其他配套设施;故障发生后维修期间优先采用备机监测,无法使用备机的应采取环保部门核准的手工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5、对设备运行参数、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排除。对异常数据应开展设备诊断,如确定设备故障应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如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企业提起的异常数据复核工作。
6、制定监控运维工作程序,保证资料完整归档,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报备有关资料,指定专人将相关的监控运维情况录入到自动监控平台并及时通报委托方。
7、对流量数据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依据的流量计,在流量计离厂维修时应配合做好备案。
8、供应优质配件及服务,发生故障时8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排查。
9、每周进行现场运维,确保设备的监测偏差符合规定(日常设备比对由专业公司负责,主要涉及流量监测设备及PH设备)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做好各类维护台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附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获取(具体见附件)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二)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16号楼(小卖部)二楼206室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报价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专人送达,全部文件要密封在内,密封要完好无损,密封处要盖有公章。
(四)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单位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纸质版1套(格式见附件)。
1.报价函(附件2);
2.报价明细表(附件3,附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附公司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5);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13959563536
联系人:小郑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4年5月13日
关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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