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4万元
招标联系人-189600158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省诏安县教育局2018诏安县中小学校园直饮水工程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诏安县教育局

乙方厦门欧美克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ZJ[GK]2018005福建省诏安县教育局2018诏安县中小学校园直饮水工程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饮水器 饮水器 120 324000 AL-2G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所有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后一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详见技术商务文件相应条款。
合计: 324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日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诏安县教育局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龙头节能饮水机,120台。 参数: (1)水胆容量:≥18L; ★(2)功率:2.5KW;(提供CCC认证证书,且投标型号功率为2.5KW) ★(3)电源:220V,50Hz; (4)产水量:一开一温开,开水≥20L/H温开水≥60L/H; (5)过滤等级:四级过滤(PP棉+颗粒活性炭+压缩活性炭+PP); (6)尺寸430×320×1150mm(±5%),机械式出水; (7)材质:面板及侧板采用不锈钢材质,标准厚度不小于0.6mm;水槽采用304不锈钢,标准厚度不小于0.8不锈钢板;水胆采用304不锈钢,标准厚度不得小于1.0mm; (8)温度显示必须采用数码显示,经久耐用,水不开无水流出。 (9)进水电磁阀必须采用智能电磁阀控制; ★(10)内部配置:加热罐为零压力配置; ★(11)采用水电联动、水电分离配置。 ★(12)采用热量回收型节能技术:回收开水热能,达到节能效果; (13)排水漏斗下水口连接的排水管必须为PVC环保健康给水管,确保排水系统耐高温不漏水,不易损坏; (14)泄压阀:水胆必须带有泄压阀保护加热时内胆压力为常压(零压力), 超压时自动排压自动保护; (15)须具备以下功能: 1.微电脑智能控制,水不开不出水。 2. 电压带高低压保护; 3. 温度过高保护; 4. 接触器具有耐高温功能,防止触片粘接; 5. 产品必须带有防干烧功能; 6. 控制装置:5防装置(防蒸汽、防超温、防触电、防干烧、防缺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安装摆放完毕后由采购人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5%,待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余款5%(无息)。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质保期满并结清工程款之日终止。

10、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付款条件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未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后续工作,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违约责任 因产品品种、规格、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推迟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推迟一天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若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30天后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和乙方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 后服 务: 1、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日内; 2、质保期:壹年(滤芯、发热管、阀芯、人为因素除外)。保修起始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维修。 3、供方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与调试,直至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与费用。 4、响应时间:从接到用户反映问题之日起,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通过一切适当的通讯手段予以支持。若无法解决问题,72小时内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解决问题。 5、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6、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14.2、培训方案 中标后乙方负责派遣技术熟练、身体健康、本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及人员现场培训。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适合的派遣人员,在没有得到采购人允许前,乙方不能更换或撤走任何-个派遣人员。 1)客户培训体系的重点内容 针对此次项目乙方制订了包括产品基本知识、设备性能介绍、设备现场操作、理论指导、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方面的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按照甲方安排,时长不少于6小时,确保设备管理人员可独立操作为准。对采购人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在采购人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被培训的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将实际维修、操作设备。 内容安排: a、产品的结构与性能的讲解; b、日常使用操作培训; c、准修、维护保养讲解与常见问题的处理; d、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保管与使用; e、售后服务内容措施、服务流程讲解。 2)培训目的 甲方技术人员掌握本设备的功能和维修、操作使用方法; 甲方技术人员掌握安全维修及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 甲方技术人员掌握设备的性能指标和检测维修方法; 甲方技术人员掌握常见故降发生的原因和排除方法; 甲方技术人员掌握设备的保养程序、周期、设置等。 3)培训计划与教材 乙方会提供一份由采购人认可的课程大纲给采购人; 乙方准备的课程计划同样需要采购人认可; 乙方负责提供一切需要的培训的辅助设备。 4)培训费用预算:免费 对于此次投标,乙方特别提出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细致的培训,确保现场管理人员能独立对完成所有设备的日常检测,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或通知乙方售后服务人员,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5)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 根据产品设备进场进度或者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随时可以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可以是乙方产品上使用的所有的元器件、备品备件、所有使用的材料、工艺的技术资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省诏安县教育局 乙方: 厦门欧美克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南诏镇 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B03栋2303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田毅攀
联系方法: 18960015888
联系方法: 1585920968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厦门市城建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1564901052501902


签订地点:福建省诏安县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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