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晨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刘0591-87801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魁龙坊北侧文化住区(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魁龙坊北侧文化住区(监理) 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19】A12001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北门路与816中路交叉口西南角
2.2.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47671平方米,容积率1.5738,建筑密度37.68%,绿地率10.1%,建筑高度2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139921.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547.66,地下建筑面积68373.62平方米),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6#住宅楼、17#住宅楼、18#住宅楼、19#配电间、20#文化设施、21#商业楼、1#连廊、机动车停车库等,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3层。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杆线迁移、树木迁移、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等)、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供暖、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气工程(发电机出线柜后端电缆及设备)、通风工程、空调系统、建筑智能化、防雷、公共区域二次装修、人防工程、屋面、幕墙工程、钢构玻璃顶盖、保留建筑修缮工程、建筑节能、电梯、充电桩工程、机械车位、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景观绿化、环保降噪、水土保持、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有线电视(预留预埋)、通信工程(预留预埋)、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抗震支架工程、设备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工作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完成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50294357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4269841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8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住宅工程,等级为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住宅工程,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2)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4)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5)根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 227号)、《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本招标项目若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内的企业须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需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且中标后需按“闽人防办【2015】64号文规定办好人防企业入闽备案登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还应具备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或资格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25 09:00:002021-01-29 17:00:00 通过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lj.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03-01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5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相关文件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及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 邮编: 350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6333301, 传 真: /
联系人: 胡晨明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801761, 传 真: 0591-87801761
联系人: 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lj.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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