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大学-竞价公告(CF105902022001375)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f105902022001375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大学-竞价公告(CF105902022001375)
发布时间:2022-11-28 11:05:00
截止时间:2022-12-06 12:00:00
申购单号:CF105902022001375 签约时间:发布竞价结果后7天内签约合同
申购主题: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送达
采购单位:深圳大学 安装要求: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报价要求:国产含税 收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币种:人民币
预算:1900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待验收合格后整理报账资料,1个月内申请付款100%。
备注说明:
申购明细:
序号:1
采购内容: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数量:1
预算单价:项
品牌:
型号:
规格参数:详见附件-竞价采购文件
质保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竞价采购文件
附件: 竞价采购文件: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发布版.xlsx 竞价采购文件: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发布版.xlsx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easyjcx.com/#/purchase/detail/fa65aac2111c43c1b7c99f2912f86489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服务采购需求表 | 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列 | 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列 | 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列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总预算(元) | 总预算(元) | 190000 | 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列 | 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列 | 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列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投标供货商服务响应 (完全响应可填写“完全响应”,有不同请按实际填写) | 偏离情况 (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 | 说明 |
项目概况 | 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系统,随着门诊业务量增加、机器使用时间增长,设备故障率有逐渐增高趋势,由于该设备属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关系到门诊药房药品安全有效快捷的发放,为满足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的正常运转需求,现申请购买维保服务。 | 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系统,随着门诊业务量增加、机器使用时间增长,设备故障率有逐渐增高趋势,由于该设备属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关系到门诊药房药品安全有效快捷的发放,为满足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的正常运转需求,现申请购买维保服务。 | 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系统,随着门诊业务量增加、机器使用时间增长,设备故障率有逐渐增高趋势,由于该设备属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关系到门诊药房药品安全有效快捷的发放,为满足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的正常运转需求,现申请购买维保服务。 | 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系统,随着门诊业务量增加、机器使用时间增长,设备故障率有逐渐增高趋势,由于该设备属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关系到门诊药房药品安全有效快捷的发放,为满足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的正常运转需求,现申请购买维保服务。 | 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系统,随着门诊业务量增加、机器使用时间增长,设备故障率有逐渐增高趋势,由于该设备属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关系到门诊药房药品安全有效快捷的发放,为满足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的正常运转需求,现申请购买维保服务。 | 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系统,随着门诊业务量增加、机器使用时间增长,设备故障率有逐渐增高趋势,由于该设备属于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关系到门诊药房药品安全有效快捷的发放,为满足药学部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的正常运转需求,现申请购买维保服务。 | |||
服务清单 | (1)药学部艾隆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1)药学部艾隆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1)药学部艾隆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1)药学部艾隆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1)药学部艾隆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1)药学部艾隆全自动门诊药房发药系统运维服务 | |||
服务要求 | 1、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响应时间:最迟于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 3、每2个月1次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4、提供两周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故障处理、零配件更换;中标人须设有备件库,以保证备件及时准确的供应。 5、中标人保证为设备提供≧1年维修用备件服务,合同期内设备更换备件做到72小时内到达医院。 6、配件需要更换时,所更换配件须是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配件,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厂家证明材料,保障不会对设备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7、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改良性软硬件升级;因故障而需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 8、中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程序调整及故障诊断软件(CS1000)、诊断维修密匙、操作系统,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津规定。 9、主体结构应该尽量维修,但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例如:支臂变形、偏架内轨道 、内轨道链条、齿轮链条、皮传送带等。 10、每次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每次维修工单,包含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情况等)完善完整且有双方签字或公章。每季度基本情况分析,每年度一次总结(对全年维修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质量状态进行总结分析)。 11、服务人员为具维修本机能力且有原厂授权工程师且维修工程师需持有原厂维修资格证书;在合同期内工时费用由服务商支付,享受优先派工,节假日加班免费; 12、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到现场维修。出现间歇性故障或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故障,在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后。 13、在设备维保期内,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参数正常,软件功能适合使用。设备基本技术参数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快速发药机统要求:工作状态下,轨道正常使用比例98%,进药、出药速度保持正常范围内。 2)整处方传送系统要求:发药速度不受直发系统影响。 3)智能调配机系统要求:箱斗运转速度、药品更换、出药速度正常。 4)麻精药品管理机系统要求:系统运转、接收处方信息正常。 1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或隐患,使设备正常运转。 | 1、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响应时间:最迟于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 3、每2个月1次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4、提供两周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故障处理、零配件更换;中标人须设有备件库,以保证备件及时准确的供应。 5、中标人保证为设备提供≧1年维修用备件服务,合同期内设备更换备件做到72小时内到达医院。 6、配件需要更换时,所更换配件须是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配件,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厂家证明材料,保障不会对设备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7、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改良性软硬件升级;因故障而需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 8、中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程序调整及故障诊断软件(CS1000)、诊断维修密匙、操作系统,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津规定。 9、主体结构应该尽量维修,但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例如:支臂变形、偏架内轨道 、内轨道链条、齿轮链条、皮传送带等。 10、每次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每次维修工单,包含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情况等)完善完整且有双方签字或公章。每季度基本情况分析,每年度一次总结(对全年维修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质量状态进行总结分析)。 11、服务人员为具维修本机能力且有原厂授权工程师且维修工程师需持有原厂维修资格证书;在合同期内工时费用由服务商支付,享受优先派工,节假日加班免费; 12、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到现场维修。出现间歇性故障或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故障,在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后。 13、在设备维保期内,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参数正常,软件功能适合使用。设备基本技术参数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快速发药机统要求:工作状态下,轨道正常使用比例98%,进药、出药速度保持正常范围内。 2)整处方传送系统要求:发药速度不受直发系统影响。 3)智能调配机系统要求:箱斗运转速度、药品更换、出药速度正常。 4)麻精药品管理机系统要求:系统运转、接收处方信息正常。 1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或隐患,使设备正常运转。 | 1、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响应时间:最迟于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 3、每2个月1次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4、提供两周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故障处理、零配件更换;中标人须设有备件库,以保证备件及时准确的供应。 5、中标人保证为设备提供≧1年维修用备件服务,合同期内设备更换备件做到72小时内到达医院。 6、配件需要更换时,所更换配件须是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配件,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厂家证明材料,保障不会对设备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7、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改良性软硬件升级;因故障而需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 8、中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程序调整及故障诊断软件(CS1000)、诊断维修密匙、操作系统,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津规定。 9、主体结构应该尽量维修,但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例如:支臂变形、偏架内轨道 、内轨道链条、齿轮链条、皮传送带等。 10、每次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每次维修工单,包含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情况等)完善完整且有双方签字或公章。每季度基本情况分析,每年度一次总结(对全年维修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质量状态进行总结分析)。 11、服务人员为具维修本机能力且有原厂授权工程师且维修工程师需持有原厂维修资格证书;在合同期内工时费用由服务商支付,享受优先派工,节假日加班免费; 12、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到现场维修。出现间歇性故障或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故障,在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后。 13、在设备维保期内,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参数正常,软件功能适合使用。设备基本技术参数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快速发药机统要求:工作状态下,轨道正常使用比例98%,进药、出药速度保持正常范围内。 2)整处方传送系统要求:发药速度不受直发系统影响。 3)智能调配机系统要求:箱斗运转速度、药品更换、出药速度正常。 4)麻精药品管理机系统要求:系统运转、接收处方信息正常。 1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或隐患,使设备正常运转。 | 1、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响应时间:最迟于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 3、每2个月1次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4、提供两周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故障处理、零配件更换;中标人须设有备件库,以保证备件及时准确的供应。 5、中标人保证为设备提供≧1年维修用备件服务,合同期内设备更换备件做到72小时内到达医院。 6、配件需要更换时,所更换配件须是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配件,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厂家证明材料,保障不会对设备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7、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改良性软硬件升级;因故障而需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 8、中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程序调整及故障诊断软件(CS1000)、诊断维修密匙、操作系统,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津规定。 9、主体结构应该尽量维修,但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例如:支臂变形、偏架内轨道 、内轨道链条、齿轮链条、皮传送带等。 10、每次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每次维修工单,包含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情况等)完善完整且有双方签字或公章。每季度基本情况分析,每年度一次总结(对全年维修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质量状态进行总结分析)。 11、服务人员为具维修本机能力且有原厂授权工程师且维修工程师需持有原厂维修资格证书;在合同期内工时费用由服务商支付,享受优先派工,节假日加班免费; 12、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到现场维修。出现间歇性故障或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故障,在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后。 13、在设备维保期内,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参数正常,软件功能适合使用。设备基本技术参数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快速发药机统要求:工作状态下,轨道正常使用比例98%,进药、出药速度保持正常范围内。 2)整处方传送系统要求:发药速度不受直发系统影响。 3)智能调配机系统要求:箱斗运转速度、药品更换、出药速度正常。 4)麻精药品管理机系统要求:系统运转、接收处方信息正常。 1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或隐患,使设备正常运转。 | 1、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响应时间:最迟于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 3、每2个月1次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4、提供两周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故障处理、零配件更换;中标人须设有备件库,以保证备件及时准确的供应。 5、中标人保证为设备提供≧1年维修用备件服务,合同期内设备更换备件做到72小时内到达医院。 6、配件需要更换时,所更换配件须是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配件,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厂家证明材料,保障不会对设备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7、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改良性软硬件升级;因故障而需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 8、中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程序调整及故障诊断软件(CS1000)、诊断维修密匙、操作系统,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津规定。 9、主体结构应该尽量维修,但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例如:支臂变形、偏架内轨道 、内轨道链条、齿轮链条、皮传送带等。 10、每次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每次维修工单,包含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情况等)完善完整且有双方签字或公章。每季度基本情况分析,每年度一次总结(对全年维修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质量状态进行总结分析)。 11、服务人员为具维修本机能力且有原厂授权工程师且维修工程师需持有原厂维修资格证书;在合同期内工时费用由服务商支付,享受优先派工,节假日加班免费; 12、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到现场维修。出现间歇性故障或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故障,在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后。 13、在设备维保期内,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参数正常,软件功能适合使用。设备基本技术参数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快速发药机统要求:工作状态下,轨道正常使用比例98%,进药、出药速度保持正常范围内。 2)整处方传送系统要求:发药速度不受直发系统影响。 3)智能调配机系统要求:箱斗运转速度、药品更换、出药速度正常。 4)麻精药品管理机系统要求:系统运转、接收处方信息正常。 1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或隐患,使设备正常运转。 | 1、设备发生故障时,初次响应时间应小于2小时,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响应时间:最迟于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 3、每2个月1次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 4、提供两周一次上门维修服务,故障处理、零配件更换;中标人须设有备件库,以保证备件及时准确的供应。 5、中标人保证为设备提供≧1年维修用备件服务,合同期内设备更换备件做到72小时内到达医院。 6、配件需要更换时,所更换配件须是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配件,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厂家证明材料,保障不会对设备运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7、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改良性软硬件升级;因故障而需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 8、中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程序调整及故障诊断软件(CS1000)、诊断维修密匙、操作系统,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津规定。 9、主体结构应该尽量维修,但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例如:支臂变形、偏架内轨道 、内轨道链条、齿轮链条、皮传送带等。 10、每次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每次维修工单,包含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情况等)完善完整且有双方签字或公章。每季度基本情况分析,每年度一次总结(对全年维修情况、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质量状态进行总结分析)。 11、服务人员为具维修本机能力且有原厂授权工程师且维修工程师需持有原厂维修资格证书;在合同期内工时费用由服务商支付,享受优先派工,节假日加班免费; 12、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365天,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到现场维修。出现间歇性故障或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故障,在科室同意的情况下可酌情延后。 13、在设备维保期内,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参数正常,软件功能适合使用。设备基本技术参数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快速发药机统要求:工作状态下,轨道正常使用比例98%,进药、出药速度保持正常范围内。 2)整处方传送系统要求:发药速度不受直发系统影响。 3)智能调配机系统要求:箱斗运转速度、药品更换、出药速度正常。 4)麻精药品管理机系统要求:系统运转、接收处方信息正常。 1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处理设备存在的故障或隐患,使设备正常运转。 | |||
备注 | 备注 | 1、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本表中的“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响应附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并报价;其中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本表中的“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响应附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并报价;其中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本表中的“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响应附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并报价;其中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本表中的“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响应附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并报价;其中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本表中的“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响应附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响应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并报价;其中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请投标供货商仔细阅读左侧“备注”中的具体要求并按要求执行。 | 请投标供货商仔细阅读左侧“备注”中的具体要求并按要求执行。 | 请投标供货商仔细阅读左侧“备注”中的具体要求并按要求执行。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供货商资质等情况(请在对应栏填写完全满足或不满足) | 二、投标供货商资质等情况(请在对应栏填写完全满足或不满足) | 二、投标供货商资质等情况(请在对应栏填写完全满足或不满足)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三、商务要求 | 三、商务要求 | 三、商务要求 | 三、商务要求 | 三、商务要求 | 三、商务要求 | 三、商务要求 | 三、投标供货商商务响应情况 | 三、投标供货商商务响应情况 | 三、投标供货商商务响应情况 |
序号 | 目录 | 商务需求 | 商务需求 | 商务需求 | 商务需求 | 商务需求 | 投标供货商商务响应 (完全响应可填写“完全响应”,有不同请按实际填写) | 偏离情况 (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 | 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 1年 。 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 1年 。 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 1年 。 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 1年 。 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 1年 。 2、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
2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待验收合格后整理报账资料,1个月内申请付款100%。 | 合同签订,待验收合格后整理报账资料,1个月内申请付款100%。 | 合同签订,待验收合格后整理报账资料,1个月内申请付款100%。 | 合同签订,待验收合格后整理报账资料,1个月内申请付款100%。 | 合同签订,待验收合格后整理报账资料,1个月内申请付款100%。 | |||
3 | 验收标准 | 1、服务质量满足服务要求; 2、设备运行正常。 | 1、服务质量满足服务要求; 2、设备运行正常。 | 1、服务质量满足服务要求; 2、设备运行正常。 | 1、服务质量满足服务要求; 2、设备运行正常。 | 1、服务质量满足服务要求; 2、设备运行正常。 | |||
4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设备使用或租用费、设备运输费、交通、食宿费用和企业的利润等。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设备使用或租用费、设备运输费、交通、食宿费用和企业的利润等。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设备使用或租用费、设备运输费、交通、食宿费用和企业的利润等。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设备使用或租用费、设备运输费、交通、食宿费用和企业的利润等。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设备使用或租用费、设备运输费、交通、食宿费用和企业的利润等。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 |||
5 | 违约责任 |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在10日内仍不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如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服务日历日比例退还合同款项,如已服务1个月后合同解除,则需退还合同款项的十二分之十一。 |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在10日内仍不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如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服务日历日比例退还合同款项,如已服务1个月后合同解除,则需退还合同款项的十二分之十一。 |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在10日内仍不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如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服务日历日比例退还合同款项,如已服务1个月后合同解除,则需退还合同款项的十二分之十一。 |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在10日内仍不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如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服务日历日比例退还合同款项,如已服务1个月后合同解除,则需退还合同款项的十二分之十一。 |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在10日内仍不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如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服务日历日比例退还合同款项,如已服务1个月后合同解除,则需退还合同款项的十二分之十一。 | |||
6 | 解除合同事由 | 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的;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 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的;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 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的;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 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的;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 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擅自减少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的;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