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4-2026年茅雉河景观带绿化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2024-2026年茅雉河景观带绿化养护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茅雉河景观带
2.1.2建设规模:茅雉河景观带绿地总面积约22.8万?;行道树约14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4.5万?;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
2.1.3合同估算价:约635万元。
2.1.4工期要求:叁年(1095 日历天)。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绿化养护壹级标准。
2.2招标范围:如皋市茅雉河景观带绿地总面积约22.8万?;行道树约14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4.5万?;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企业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③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12月26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12月27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B座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7518874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联系人:张晓艳
电话:13773843255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