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德阳水系项目塑胶地坪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
( 塑胶地坪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_ CRUCG-DYXM-2023-01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1
投标人须知 5
物资需求一览表 10
技术规格书 11
合同文件 12
评标办法 13
投标文件格式 17
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塑胶地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DYXM-202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塑胶地坪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三星湖建设项目和三星湖环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在青白江建2座拦河闸和1座取水闸,在马牧河建1座取水闸,在青白江与马牧河汇口处形成三星湖水库(三星湖水库由1#、2#、3#区域组成,3#区域由青白江2#拦河闸库区回水形成,3个区域之间设溢流堰,库底和库周进行防渗处理);在青白江、蒋家河、马牧河、湔江分别建设堤防护岸16.05km、2.7km、8.84km、5.08km;整治(改建)都江堰人民渠灌区7条渠道;建设生态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三星湖环湖景观建设项目,面积754亩,估算总投资额约为21.50亿元;2、三星湖河湖连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口工程,主要由引水暗涵段、闸室段、消力池组成;生态引水渠工程,分为沉淀区、吸附区、净化过滤区等;三星湖湖区生态工程,沿三星湖湖区新建两处环湖生态湿地等。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每日 8:30 至 18: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汉市新丰镇广大路中铁城建南昌公司项目经理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点。
7.2 递交地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及带有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于2023年5月25日9:00点前送至中铁城建德阳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新丰镇京皇村村委会旁中铁城建集团德阳水系项目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规定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www.crcce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同时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汉市新丰镇广大路中铁城建集团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方小康
电 话:17379203119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郑敏
电话:18170915960
监督电话:0791-87024267
2023 年 5 月 16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2.3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2.4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物资各包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招标公告附表1。
2.2本次招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4.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投标物资。
4.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遗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应不迟于开标日期前3天(过期招标人将不受理)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人。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开标日期前2天以电话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人在开标日期前无论何故,可无条件地以补遗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招标公告指定的平台发布公告。
8.2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投标文件
9.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9.1投标函(附录1);
9.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9.3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2);
9.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3);
9.7资格审查资料(附录4);
9.8投标物资报价表(附录5);
9.9投标物资描述表(附录6);
9.10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9.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0.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0.1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0.3投标文件应印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10.4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确认。
10.5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10.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按包件分别缴纳,并注明包件号。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每包件 0.2 万元
开户名:_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开户行:_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99610150104500016764______________
11.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4)个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11.2情况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场总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附录5),表中各栏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13.投标有效期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四、投标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14.2密封件的外层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6.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7.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六、评标
18.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9.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2.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示。
24.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八、备选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此项)
25.确定备选供应商
25.1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
25.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无法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由低到高选取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承诺书;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投标物资报价表(写明“二次报价”字样)。
26.启用备选供应商
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将启用备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备选供应商顺序不分先后,如需启用备选供应商,招标人可自行确定备选供应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九、合同授予
27.履约保证金
27.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每包件 0.00 万元
开户名:_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开户行:_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99610150104500016764______________
27.2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28.2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9.1若出现下列情况,则重新招标
(1)出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5个;
(2)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5个;
(3)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4)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29.2不再招标
按第29.1款的规定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少于5个时,招标人报上级单位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3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及定标工作。
3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第二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一、 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EPDM颗粒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表6 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
2、单组分胶水原材料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表7 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3、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现浇型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并提供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4、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跑道类物理机械性能要求:并提供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5、其他要求:
△1.面层压缩复原率按 GB/T19851.11-2005压缩复原率指标检测结果达到≥90%,并出具检测报告;
△2.面层耐磨性 按 GB/T30314-2013要求1000转,磨损小于0.5g,并出具检测报告;
△3.面层按GB 8624-2012 防火等级测试达到B1级,并出具检测报告;
△4.面层盐雾测试按 GB/T10125-2012, 老化240个小时后,无起泡、脱落、褪色、开裂等现象,并出具检测报告;
6、满足现场打样样品的质量和颜色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配合甲方提供验收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工程完工并符合交付条件后,招标人组织由业主参加的三方进行联合验收。
六、质量保证期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
(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编制)
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塑胶地坪 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 项目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95号 邮编:410208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95号 邮编:410208
法定代表人:申景涛 职务:董事长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43 0000 0854 32629A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4300 1588 0610 5999 9888
乙方: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二、合同标的物、价格及税额
金额:元
2.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10%以内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原材料、现场施工、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验收、乙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配合检验试验送样、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2.3 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
三、标的物质量要求
3.1乙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地方标准及业主要求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执行最高的标准。
3.2乙方对所供产品使用不易损坏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包装,甲方负责对包装物回收,有毒有害包装物由乙方回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4.1 乙方应当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4.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1)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1)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 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4.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4.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五、标的物风险转移
5.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经双方签认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标的物在验收合格后风险责任开始转移至甲方。
六、标的物验收
6.1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6.2 按照本合同条款三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拒收。
6.3 双方如对货物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6.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4.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次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5 甲方的验收行为不等同于对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认可,如后续发现乙方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结算及支付
7.1按月按实结算,每月 15 日为月结日,结算上月 14 日至本月 15 日接收货物的货款。结算前乙方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有效单据、约定的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时间范围内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7.2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货款的50%,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5%,项目竣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3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付款。
7.4支付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一年期铁建云信。如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期商业承兑,则乙方承担超出的贴息费用。
八、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8.1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
8.2 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 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 13% 。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8.3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在 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或延付后续款项。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发票折叠污损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8.4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拒绝付款。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九、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3 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同约定的货物以满足甲方施工要求,若发现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以次充好,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货物连续两次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4 若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应自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之日起3天内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5 当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第三方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导致法院对甲方账号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乙方必须在法院下达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向甲方支付与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确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6、若乙方出现未按时供货、供货不足、其工作人员不服从需方调配和未按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违约情况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9.7、若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8、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9.9、如果乙方出现履约不足或违约严重且经甲方催告后整改无改进的,或者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清退乙方的任何人员、材料和设备等,有权从乙方剩余材料款中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10 凡涉及到产品的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 采取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为交货方式的,在标的物运输、装卸过程及运输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内发生的任何乙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不承担,甲方有权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10.2 采取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的,乙方应保护甲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安全。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1.3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宽容、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十二、其他约定
12.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2.2 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甲方送达函件、法律文书的默认地址,甲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的文件视为送达。
12.3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应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和(或)货款中扣除。
12.4 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2.5 如本合同第3.1条中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则以更新的国家标准为准。
12.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12.7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执 五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
《环境保护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诚信合规协议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二、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评标程序
3.1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采用通过制,未通过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报价评审。
3.2资格评审: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商务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函(附录1);
(2)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表;
(3)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投标;
(4)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
(5)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4技术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招标所需物资;
(2)生产厂家(品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报价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5.2评标价的评定
(1)根据不同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A. 执行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
对于不抵扣进项税的项目,直接按照各投标人报价的含税价予以评定。
B. 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
按照“评审价格”予以评定。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公式说明:
①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含税价格;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其含税价格即是评审价格。
②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是计算最高进项抵扣税率与投标人自身进项抵扣税率的差额对附加税的影响。
③附加税率之和,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咨询当地的附加税率)。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预算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6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等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额不足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0)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11)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7.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内部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8.3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原则上确定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启动备选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四、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 塑胶地坪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_ CRUCG-DYXM-2023-01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1
投标人须知 5
物资需求一览表 10
技术规格书 11
合同文件 12
评标办法 13
投标文件格式 17
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塑胶地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DYXM-202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塑胶地坪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三星湖建设项目和三星湖环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在青白江建2座拦河闸和1座取水闸,在马牧河建1座取水闸,在青白江与马牧河汇口处形成三星湖水库(三星湖水库由1#、2#、3#区域组成,3#区域由青白江2#拦河闸库区回水形成,3个区域之间设溢流堰,库底和库周进行防渗处理);在青白江、蒋家河、马牧河、湔江分别建设堤防护岸16.05km、2.7km、8.84km、5.08km;整治(改建)都江堰人民渠灌区7条渠道;建设生态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三星湖环湖景观建设项目,面积754亩,估算总投资额约为21.50亿元;2、三星湖河湖连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口工程,主要由引水暗涵段、闸室段、消力池组成;生态引水渠工程,分为沉淀区、吸附区、净化过滤区等;三星湖湖区生态工程,沿三星湖湖区新建两处环湖生态湿地等。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每日 8:30 至 18: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汉市新丰镇广大路中铁城建南昌公司项目经理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点。
7.2 递交地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及带有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于2023年5月25日9:00点前送至中铁城建德阳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新丰镇京皇村村委会旁中铁城建集团德阳水系项目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规定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www.crcce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同时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汉市新丰镇广大路中铁城建集团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方小康
电 话:17379203119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郑敏
电话:18170915960
监督电话:0791-87024267
2023 年 5 月 16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包件1 | EPDM塑胶地坪 | 8mm厚 | ㎡ | 2500 | 500.00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 四川省广汉市高新区新丰镇施工现场 | 验收合格 |
2 | EPDM塑胶地坪 | 13mm厚 | ㎡ | 6500 | |||||
3 | 人工草坪 | 13mm | ㎡ | 550 | |||||
4 | 白色热熔标识线 | 80mm宽 | 米 | 400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2.3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2.4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 |||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物资各包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招标公告附表1。
2.2本次招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4.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投标物资。
4.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遗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应不迟于开标日期前3天(过期招标人将不受理)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人。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开标日期前2天以电话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人在开标日期前无论何故,可无条件地以补遗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招标公告指定的平台发布公告。
8.2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投标文件
9.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9.1投标函(附录1);
9.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9.3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2);
9.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3);
9.7资格审查资料(附录4);
9.8投标物资报价表(附录5);
9.9投标物资描述表(附录6);
9.10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9.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0.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10.1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10.3投标文件应印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10.4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确认。
10.5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10.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按包件分别缴纳,并注明包件号。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每包件 0.2 万元
开户名:_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开户行:_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99610150104500016764______________
11.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4)个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11.2情况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场总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附录5),表中各栏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13.投标有效期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四、投标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14.2密封件的外层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6.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7.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六、评标
18.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9.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2.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示。
24.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八、备选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此项)
25.确定备选供应商
25.1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
25.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无法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由低到高选取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承诺书;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投标物资报价表(写明“二次报价”字样)。
26.启用备选供应商
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将启用备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备选供应商顺序不分先后,如需启用备选供应商,招标人可自行确定备选供应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九、合同授予
27.履约保证金
27.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每包件 0.00 万元
开户名:_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开户行:_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99610150104500016764______________
27.2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28.2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9.1若出现下列情况,则重新招标
(1)出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5个;
(2)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5个;
(3)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4)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29.2不再招标
按第29.1款的规定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少于5个时,招标人报上级单位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3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及定标工作。
3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0.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第二部分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包件1 | 中铁城建集团德阳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 EPDM塑胶地坪 | 8mm厚 | ㎡ | 2500 | 广汉市高新区新丰镇京皇村施工现场 | 中铁城建集团德阳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 | 成品交货 | 验收合格 | 按计划确定 | |
2 | EPDM塑胶地坪 | 13mm厚 | ㎡ | 6500 | 成品交货 | 验收合格 | 按计划确定 | |||||
3 | 人工草坪 | 13mm | ㎡ | 550 | 成品交货 | 验收合格 | 按计划确定 | |||||
4 | 白色热熔标识线 | 80mm宽 | 米 | 400 | 成品交货 | 验收合格 | 按计划确定 |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
一、 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EPDM颗粒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表6 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
2、单组分胶水原材料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表7 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3、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现浇型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并提供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4、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跑道类物理机械性能要求:并提供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5、其他要求:
△1.面层压缩复原率按 GB/T19851.11-2005压缩复原率指标检测结果达到≥90%,并出具检测报告;
△2.面层耐磨性 按 GB/T30314-2013要求1000转,磨损小于0.5g,并出具检测报告;
△3.面层按GB 8624-2012 防火等级测试达到B1级,并出具检测报告;
△4.面层盐雾测试按 GB/T10125-2012, 老化240个小时后,无起泡、脱落、褪色、开裂等现象,并出具检测报告;
6、满足现场打样样品的质量和颜色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配合甲方提供验收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工程完工并符合交付条件后,招标人组织由业主参加的三方进行联合验收。
六、质量保证期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
(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编制)
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塑胶地坪 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 项目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95号 邮编:410208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95号 邮编:410208
法定代表人:申景涛 职务:董事长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43 0000 0854 32629A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4300 1588 0610 5999 9888
乙方: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二、合同标的物、价格及税额
金额: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价格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合计 |
合同总价 | 人民币(大写): |
2.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10%以内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原材料、现场施工、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验收、乙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配合检验试验送样、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2.3 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
三、标的物质量要求
3.1乙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地方标准及业主要求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执行最高的标准。
3.2乙方对所供产品使用不易损坏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包装,甲方负责对包装物回收,有毒有害包装物由乙方回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4.1 乙方应当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4.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1)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1)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 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4.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4.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五、标的物风险转移
5.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经双方签认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标的物在验收合格后风险责任开始转移至甲方。
六、标的物验收
6.1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6.2 按照本合同条款三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拒收。
6.3 双方如对货物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6.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4.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次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5 甲方的验收行为不等同于对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认可,如后续发现乙方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结算及支付
7.1按月按实结算,每月 15 日为月结日,结算上月 14 日至本月 15 日接收货物的货款。结算前乙方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有效单据、约定的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时间范围内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7.2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货款的50%,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5%,项目竣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3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出具真实、有效的发票,甲方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付款。
7.4支付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一年期铁建云信。如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期商业承兑,则乙方承担超出的贴息费用。
八、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8.1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
名 称: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3 0000 0854 32629A |
地 址: |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695号 |
电 话: | 0731-88605050 |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
账 号: | 4300 1588 0610 5999 9888 |
备 注: | 工程名称:中铁城建集团德阳高新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新丰镇 |
8.2 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 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税率 13% 。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8.3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在 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或延付后续款项。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发票折叠污损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8.4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拒绝付款。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九、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3 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同约定的货物以满足甲方施工要求,若发现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以次充好,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货物连续两次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4 若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应自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之日起3天内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5 当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第三方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导致法院对甲方账号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乙方必须在法院下达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向甲方支付与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确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6、若乙方出现未按时供货、供货不足、其工作人员不服从需方调配和未按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违约情况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9.7、若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8、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9.9、如果乙方出现履约不足或违约严重且经甲方催告后整改无改进的,或者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清退乙方的任何人员、材料和设备等,有权从乙方剩余材料款中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10 凡涉及到产品的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 采取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为交货方式的,在标的物运输、装卸过程及运输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内发生的任何乙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不承担,甲方有权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10.2 采取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的,乙方应保护甲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安全。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1.3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宽容、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十二、其他约定
12.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2.2 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甲方送达函件、法律文书的默认地址,甲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的文件视为送达。
12.3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应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和(或)货款中扣除。
12.4 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2.5 如本合同第3.1条中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则以更新的国家标准为准。
12.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12.7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执 五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
《环境保护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诚信合规协议书》
甲方名称(章): | 乙方名称(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二、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评标程序
3.1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采用通过制,未通过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报价评审。
3.2资格评审: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商务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函(附录1);
(2)是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表;
(3)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投标;
(4)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
(5)是否提供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是否对商务条款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4技术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招标所需物资;
(2)生产厂家(品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4)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报价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5.2评标价的评定
(1)根据不同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A. 执行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
对于不抵扣进项税的项目,直接按照各投标人报价的含税价予以评定。
B. 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
按照“评审价格”予以评定。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公式说明:
①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含税价格;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其含税价格即是评审价格。
②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是计算最高进项抵扣税率与投标人自身进项抵扣税率的差额对附加税的影响。
③附加税率之和,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咨询当地的附加税率)。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预算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6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等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额不足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0)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11)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7.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内部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8.3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原则上确定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启动备选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四、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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