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1-243763
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老师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发布时间:2021-11-05 14:42:53


项目名称: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1-243763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52991

本项目于2021-10-28 17:57:29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1-11-03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15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15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50,000.00 2021-11-03 12:23:31
广东尚之信律师事务所 59,000.00 2021-11-03 10:08:05
广东高拓律师事务所 70,000.00 2021-11-03 09:30:43
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 73,000.00 2021-11-03 10:26:18
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75,000.00 2021-11-03 12:07:21
广东广信君达(花都)律师事务所 75,000.00 2021-11-03 14:30:36
广东杰泰律师事务所 78,000.00 2021-11-03 12:10:49
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 78,000.00 2021-11-03 14:16:48
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 80,000.00 2021-11-03 09:01:41
广东千度律师事务所 80,000.00 2021-11-03 09:44:05
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 80,000.00 2021-11-03 09:59:45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80,000.00 2021-11-03 10:44:10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80,000.00 2021-11-03 10:46:3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80,000.00 2021-11-03 15:40:33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 82,000.00 2021-11-03 15:41:55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成交时间:2021-11-03 16:00:00

成交金额:5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聘请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需求 一、服务年限: 2年。 二、预算金额: 每年4.1万元,两年总预算8.2万元。 三、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服务。 2.为校方起草、审查、修改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校方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3.修改、审查校方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管理制度、后勤制度、学生申诉制度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提供劳动、人事聘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协助校方处理劳动纠纷等非诉事宜(如果涉及仲裁或诉讼,双方另行协商委托事宜)。 5.为校方维护、管理相关物业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校方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等,并协助校方处理相关纠纷。 6.为校方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顶岗实习等)起草相关实习协议,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协助校方预防侵权事件发生,积极维护校方及其学生的合法权益。 7.根据校方的需要,参与重大法律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如涉及项目标的额巨大,程序复杂等专项事务另行协商委托事宜。) 8.参与校方宏观决策的法律论证,就校方重大决策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9.协助校方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从法律角度规范学校的内部制度建设和行政管理行为。 10.为校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报建、用地、建设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校方的需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1.协助校方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必要时根据校方的授权对外签发律师函。 12.协助校方依法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尽量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使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13.为校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14.及时为校方提供国家和广东省新颁布的同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政策信息。 15.根据校方的需要,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实务教育。 16.校方要求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四、付款方式: 每年一次结算,从2021年起每年12月1日前支付当年合同金额。 五、提供服务方代办法律业务: 1.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担任校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六、提供服务方的服务方式: 1.提供服务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校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提供服务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通过电话、电邮等方式与校方联系,了解校方存在的法律问题予以解决。 3.为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双方能更充分有效地沟通,提供服务方定期派人到校方(一般为每个月一次,具体时间可由校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请提前通知提供服务方。寒暑假除外)了解校方的实际法律需求,为校方的日常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预防性方案;同时了解已提供法律意见的实施情况,跟踪相关法律事务的进展,确保相关法律建议能得到有效实施。 4.若校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校方可随时与提供服务方联系,提供服务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并积极配合校方解决问题。 5.因提供服务方工作失误造成校方损失,提供服务方应赔偿校方的经济损失。 1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50,000.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曾老师 020-37364805

采购单位: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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