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尔滨工程大学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采购及服务中标公告
金额
276.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cl-zb-226020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451-8251986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超0451-82375252
中标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27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哈尔滨工程大学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采购及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26020(招标文件编号:HTCL-ZB-226020)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采购及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屏峰7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76.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 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 | / | 非标定制 | 1套 | 2764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中锐、孙国乔、姚进、李炜、杨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按1.1%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40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冯老师 0451-82519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陆超、温智伟 0451-8237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超、温智伟
电 话: 0451-82375252
2022年5月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TCL-ZB-226020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章评标方法50第四章货物需求47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
招标编号:HTCL-ZB-226020项目基本情况哈尔滨工程大学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采购及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执行完毕。采购需求: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1套,测试频率范围5Hz-300Hz(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280.00万元预算金额:280.00万元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采购及服务
a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3.1供应商近三年(指以下不良记录从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查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购买标书信息发送至我公司邮箱hljszb1_lc@163.com,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电汇的标书款银行底单和购买文件登记表,成功后我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3.2供应商无其它国家法律禁止参加的情形。b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公告期限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4.用途:科研,不接受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加3.交货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指定地点2.交货期:设备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执行完毕。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账号:4519023901103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6.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bid.org.cn/)发布。
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老师、冯老师0451-82519862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451-82375252项目联系人:陆超、温智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陆超、温智伟0451-82375252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刘老师、冯老师 电 话:0451-82519862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陆超、温智伟 电 话:0451-82375252 |
1.3.4 |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 ■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1.3.7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是 ■否 |
1.3.8 | 标的所属行业 | 工业-制造业 |
1.3.9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 £是,具体产品为 ■否。 |
1.4 | 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 | 预算金额:280.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0 万元 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
12.2 | 投标报价中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包含的费用 | 包含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13.1 | 投标保证金 | £否 ■是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非现金形式:本票、汇票。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51902390110302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51-82375252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 2.样品评审标准: /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 2.演示评审标准: /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家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形式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哈尔滨工程大学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桥支行 账 号:3500040709008802226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货物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
3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各成交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中标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②中标金额100~5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1.1%费率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①+② 支付形式: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 |
39.3 | 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37525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
1.3.9若供应商须知表1.3.9条“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3.8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3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以及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中按照投标人须知表12.2款规定的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
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4.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4.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4.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评标委员会组建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组长,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当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 4 |
3 | 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 5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评标当日之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6 | 评标当日之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后附格式)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6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7 |
9 |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8 |
10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1 | 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2 | 信用记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a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 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b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函 | 9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正本应放入保函原件) | |
3 | 开标一览表 | 10 |
4 | 分项报价表 | 11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2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4 |
8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 |
2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可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 | 15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6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7 |
5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18 |
...... |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投标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
委托人(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在委托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6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按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单位完全理解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需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并承诺我单位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7
格式8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
2.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询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9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格式10日期: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开标一览表
货物名称 | 投标声明 | 投标总价 | 投标 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注:1.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详细描述。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格式11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格式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5.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 程度 | 说明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3.“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
☐存在:(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4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格式1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存在。单位名称:
(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格式16(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盖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日期: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特此承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18
投标人:(盖单位章)
二、技术要求一、供货清单第四章货物需求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 | 1(套) | 设备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执行完毕 | 哈尔滨工程大学指定地点 |
2)不确定度1.5dB(k=2)(ref:1V/μPa);1)★测试频率范围5Hz-300Hz;2.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1.2数量:1套1.1货物名称: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1.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对于在实施特定项目试验中所产生的数据和信息中标方不得外泄,造成有关商业秘密信息泄漏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8)被校水听器直径不大于230mm;7)低频发射声源下限频率5Hz;6)具有GPIB接口;5)可扩展上限工作频带至2kHz;4)分辨率0.5;3)指向性:±180°;
3.安装:三、商务要求12)校准腔体为不锈钢材质。11)具有水听器灵敏度及指向性图显示界面,以及自动打印功能;10)回转体旋转范围0—360度;9)标准水听器频带为5Hz-10kHz;
(1)开箱,按装箱清单将设备移交给采购人,提供货物接收单。调试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设备到用户方后,中标方负责以下工作:4.1调试4.调试、验收3.2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任何改动都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与供应商一同完成验收工作。3.1供应商负责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供应商应确保正确安装测试设备。
6.售后服务5.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费培训,包括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等。5.技术培训(4)在设备调试过程中的任何改动都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招标方与中标方一同完成验收工作。(3)中标方负责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终验收等工作。(2)负责现场调试。中标方应确保正确调试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设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详见后附《评审细则》。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五章评标方法6.2中标方应具有维修服务的能力,能及时提供维修配件,应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6.1完成终验收后1年内,为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方对其提供的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应提供及时、优质、免费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在质保期满之前,中标方应对设备进行一次整体全面的维护和检查;质保期满后,对不能正常运行的涉及技术、设备的任何问题,中标方应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付款应采用人民币支付。
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3、样品及演示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
★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本款第(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投标报价的6%(6%-10%)(1)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28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6%(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附件1资格评审表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5 | 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6 | 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9 |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10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11 |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2、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注: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2、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
8 | 《品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10 | 投标报价 |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 | |||
结论 |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报价评审标准一览表(30分)商务和技术因素评审标准一览表(70分)附件3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审因素 | 满分 | 评审标准 |
同类型项目案例 |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止日止,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案例(至少包括标的物页、双方盖章页)以供货合同(含同类产品明细)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采购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 5 | 每有1个案例得1分,满分5分。 投标文件中缺少上述任一信息,视为未响应,该项不得分。 |
技术 参数 | 对照第三章《货物需求》二、技术要求中“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非“★”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条款要求部分,以响应文件中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 55 | 全部满足者得55分。 技术指标有1项负偏离扣5分; 扣完为止。 |
安装 | 对照第三章《货物需求》商务要求中“安装”部分,以投标文件中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 2 | 全部满足者得2分,每满足一项者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调试、验收 | 对照第三章《货物需求》商务要求中“调试、验收”部分,以投标文件中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 4 | 全部满足者得4分,每满足一项者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技术 培训 | 对照第三章《货物需求》商务要求中“技术培训”部分,以投标文件中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 2 | 承诺满足者得2分,否则不得分。 |
售后 服务 | 对照第三章《货物需求》商务要求中“售后服务”部分,以投标文件中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 2 | 全部满足者得2分,每满足一项者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70 |
评审因素 | 满分 | 评审分值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3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审报价。 |
邮政编码:150001邮政编码:******单位及电话:****,电话:******地址:哈尔滨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地址:**************甲方:哈尔滨工程大学乙方:**************签订地点:哈尔滨合同编号:采购合同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圆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供货、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第二条合同价款:第一条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采购及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序号 | 货物名称(国别) | 品牌 型号 | 主要性能 指标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 元 |
完成终验收后1年内,为甚低频矢量水听器校准装置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方对其提供的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应提供及时、优质、免费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在质保期满之前,中标方应对设备进行一次整体全面的维护和检查;质保期满后,对不能正常运行的涉及技术、设备的任何问题,中标方应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付款应采用人民币支付。第五条质保及维修: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第四条质量标准:全部货物于****年**月**日前运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指定位置并配合安装调试完毕,费用由卖方负担(含供货、配合安装、调试、培训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第三条货物交付时间、方式、地点和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在交货地现场,当场拆包,检验所有配置是否为原厂原包,若非原厂原包,拒付货款。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第七条验收标准:卖方按原包供应。第六条随机备品及配件的供应:中标方应具有维修服务的能力,能及时提供维修配件,应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须按时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2)乙方免费提供技术培训。(3)乙方在运输、搬运、调试、培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3)该系统如涉及压力仪表、安全阀等需取得质检部门出具的效验合格证明。(4)系统中如涉及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需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及登记手续。(5)乙方在设备调试、维修过程中如动用明火作业、布设电源线、引进易燃易爆设备等应到买方相关处室办理手续,进行审批备案。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合同签订后首付款为合同额的70%,乙方提供首付款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款与首付款差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额的10%。货物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有四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迟延交货壹天,需交纳总合同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2)若所供设备与合同或响应性文件不符,需退回已付货款,同时交纳总合同额10%的违约金。(3)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税号:12100000424006211L税号:帐号:3500040709008802226帐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桥支行开户行:********甲方:哈尔滨工程大学(章)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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