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项目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b1202403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项目(项目编号:CZB12024031-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P33页2.2.2(2)中“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4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0.2。评标价得分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评标价得分最高为40分,最低为0分。”现更正为“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55,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0.2。评标价得分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评标价得分最高为55分,最低为0 分。”

2、招标文件P34页企业荣誉中“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 2 分;省级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以上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以提供的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现更正为“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 1 分;省级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以上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以提供的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3、招标文件P34页项目人员配置中“4、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监理员可得 2 分,本项满分 1 分。”现更正为“4、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监理员可得 1 分,本项满分2分。”

4、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5、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池州瑞晶众达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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