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除雪设备采购项目CXSB-C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除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4〕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宿迁市普通国省道公路清雪除冰作业,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25吨除雪车4台、18吨除雪车1台、破冰机2台、除雪滚刷8套、撒布机6台。要求投标车辆、设备适合公路路面24小时连续清扫作业工况。整体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经济实用、节能环保、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能适应宿迁地区冬季除雪除冰作业正常使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范围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2 招标内容
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除雪设备采购项目,共分1个标段,即CXSB-CG标段,招标内容:25吨除雪车4台、18吨除雪车1台、破冰机2台、除雪滚刷8套、撒布机6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到达现场并调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a.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台除雪车供货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 | ||
联 系 人:徐科 | 联 系 人:姚繁 | ||
电 话:0527-84355182 | 电 话:17366401570 | ||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 |||
监督部门: | |||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 |||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 0527-84355162 | |||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8:00至2024年12月3 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4 年 11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