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445.5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5.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宝锋0429-3094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2021年08月11日 22:1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葫芦岛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1日 22: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1年07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445.5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宝锋
项目联系电话 0429-3094333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9-3114043
代理机构名称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9-3094333
附件:
附件1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7-06 至 2021-07-12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400-0028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区亮化设施管理和维护购买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55,800.00
最高限价(元):4,455,788.55
采购需求:查看
  1. 葫芦岛市城区公用亮化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工程,包括照明灯具、线路、电气设备的日常损坏、自然雨雪天气影响导致老化破损原因进行维修。

    内容包括:飞天广场、市委广场、市政府广场、海辰高架桥、西出口桥、海翔高架桥、茨山河桥、龙湾小桥、海滨立交桥桥头堡、玉皇桥、海日桥、泰康桥、化机桥、五里河上游、五里河下游、西出口月亮湖河套、海辰路、滨海南路、滨海北路、龙湾大街、龙湾南延路、龙湾北延、锦葫路、中央大街、新华大街、连山大街、巨无霸至313医院高杆灯笼等亮化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汇总成PDF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hldzbgs@163.com邮箱, 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4)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回执。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 0429-3114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 0429-3094333
邮箱地址: hldzb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77010010200000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宝锋
电 话: 0429-30943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