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学检验和病例检查委托服务 |
采购品目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病理检查项目技术合作 (一)在金华市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检验科人、财、物所有权及体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集约化管理及提供技术服务,实现对科室的人员、场地、设备、项目、质量、服务、形象的统一管理。检验科技术合作使用的所有试剂(不包括需国家特批采购的试剂)、仪器(包括设备维修)、耗材、全部由第三方检验机构供应,确保提供的试剂质量合格、供货及时,不得因质量、供货周期影响医疗机构检验科正常业务开展(此项合作业务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开展)。 (二)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项目,需拥有独立实验室,有专人接收标本,且必需按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按时、准确的完成标本检测及出具检验报告工作,且独立实验室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资料、法人证书以及临床检验准入许可证,可做到检验技术人员的及时增派。 1、标本的收集、交付及运送:采购方将标本统一存放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安排人员与服务方配送专员进行标本交接签收工作,标本由检验机构在每天11点前上门收取,晚上急诊标本应立刻上门。检验机构接收标本使用抗震抗压保温箱储存,提供标本采集容器(试管等)。为保障标本运输安全,从采购方检验科到检验机构独立实验室的全部运输过程采用冷链物流运输并有专人负责,不得采用公共交通、快递等其他方式运输。 2、检验报告出具时间:按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保证采购方和患者及时拿到各类报告单。当日标本(特殊超24小时标本除外),第三方检验机构能够在次日8时前出具检验报告结果,部分急需报告结果的检验项目当天下午出具检验报告结果。 |
预算金额(元) | 10000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06月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中小企业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
联系人 | 胡建平 |
联系电话 | 13750933838 |
备注 |
/ |
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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