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总要求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采购人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要求。
1.3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所投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技术要求规定
供应商其技术要求应等同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该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及耐用性,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能使用。
3、一般规定
3.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优质产品。
3.2所提供的产品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满足方便使用、经久耐用的要求。
★4、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单位
一
生产设备
1
花生色选机
2
1.输入电压:AC180-240V 50Hz
2.额定功率:4.8kW
3.电机功率:3.0kW
4.耗气量:<6.0m³/min
5.气源压力:0.6-0.8MPa
台
花生提升机
1.功率:0.75kW
3
分级筛选机
1.功率:1.1kW
2.生产量:10吨/时
4
除石机
1.功率:20.55千瓦
2.生产率:2.0顿/时
5
定量秤
1.称量范围:10-50(kg)
2.分度值:5g
3.称量速度:500-800(bag/h)
4.准确等级:10-50kg
5.电源:AC380V 50HZ 1.2kW
6.气源:0.4-0.6Mpa 1.8m³/h
7.安装高度:3310mm
6
成品储存仓
长12m*宽8.2m*高6m
厚度不低于2.75mm
个
★5、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 质量保证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8、服务要求
供应商送货须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如货物不符合要求或发现不合格货物,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如两次及以上不合格或供货拖延,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供应商并赔偿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9、 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0、热线支持:(1)小时内响应;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以上未尽事宜按采购人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