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利敏0573-820313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已经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402-89-01-6972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招标人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1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88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SPF动物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分子细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等(含局部承重加固)。建设地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三期工程(定制化研发单元南区)B楼7号楼(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的设计审核(含平面布置审核、设备技术参数审核等)、采购技术支持服务、施工技术监管服务、各类管理平台的运行调试验证及相应许可工作,以及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审核,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核,采购技术支持服务遵照采购进度计划,全部施工技术监管服务约6个自然月,全部运行调试管理服务在2个自然月内完成,项目运营期的服务直至通过使用许可、CMA/CNAS等认证并取得证书,或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两年,二者以先到为准。
2.4 质量要求:确保平台建设满足标准及其工程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1~2F SPF动物研究中心,满足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生产许可取证要求,符合CNAS/AAALAC认证要求;
(2)3F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符合CMA/CNAS认证要求;
(3)4F 细胞检测中心前期定位研发,如进行细胞学实验和各种细胞模型的开发和检测;同时满足后期CMA/CNAS认证的要求,提供检测服务。
(4)4~6F研发实验室,用于生物医药技术、产品研发及小试(如药物、疫苗、诊断试剂、CART技术等),需保证后续研发数据可用于转化,符合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检查(如有);
(5)生物安全实验室:1~7F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满足卫健委P1、P2备案要求,P2实验室包含动物ABSL-2、阳性菌鉴定/培养室、真菌培养/鉴定室、PCR室、噬菌体操作室、P2操作间。
(6)平台建设参照GLP标准规范建设,且设计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GB/T22278-2008。
(7)服务上述的工艺设备系统(不含科研仪器)、工程设备系统等施工相关系统满足相关法规或认证要求。
2.5 本项目招标估算价约190万元。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两项要求:
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的设计或设计审核等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②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生物医药类项目采购技术支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③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生物医药类项目施工技术监管(施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具有生物工程专业或药物制剂专业或制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须同时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5.2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两项要求:
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的设计或设计审核等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②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生物医药类项目采购技术支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③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生物医药类项目施工技术监管(施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双休日及节假日)。
4.2获取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会展路207号三楼317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格条件业绩合同;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须同时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4)报名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 投标担保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3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33090260201000004623
银行类别:选择城市商业银行 或 其他银行
开户银行联行号:313335000191。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
投标保证也可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出具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同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0时。
6.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及送达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317室(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联系人:朱利敏,联系电话:0573-82031393或15957399383。采用邮寄方式的,必须充分考虑时间因素,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邮寄地址,寄件前务必提前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保证投标文件交接签收的及时性,否则后果自负。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电话:1728083038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朱利敏
电话:0573-82031393
邮箱:279457207@qq.com
2023年10月18日
1.招标条件
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已经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402-89-01-6972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招标人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1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88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SPF动物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分子细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等(含局部承重加固)。建设地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三期工程(定制化研发单元南区)B楼7号楼(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的设计审核(含平面布置审核、设备技术参数审核等)、采购技术支持服务、施工技术监管服务、各类管理平台的运行调试验证及相应许可工作,以及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审核,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核,采购技术支持服务遵照采购进度计划,全部施工技术监管服务约6个自然月,全部运行调试管理服务在2个自然月内完成,项目运营期的服务直至通过使用许可、CMA/CNAS等认证并取得证书,或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两年,二者以先到为准。
2.4 质量要求:确保平台建设满足标准及其工程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1~2F SPF动物研究中心,满足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生产许可取证要求,符合CNAS/AAALAC认证要求;
(2)3F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符合CMA/CNAS认证要求;
(3)4F 细胞检测中心前期定位研发,如进行细胞学实验和各种细胞模型的开发和检测;同时满足后期CMA/CNAS认证的要求,提供检测服务。
(4)4~6F研发实验室,用于生物医药技术、产品研发及小试(如药物、疫苗、诊断试剂、CART技术等),需保证后续研发数据可用于转化,符合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检查(如有);
(5)生物安全实验室:1~7F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满足卫健委P1、P2备案要求,P2实验室包含动物ABSL-2、阳性菌鉴定/培养室、真菌培养/鉴定室、PCR室、噬菌体操作室、P2操作间。
(6)平台建设参照GLP标准规范建设,且设计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GB/T22278-2008。
(7)服务上述的工艺设备系统(不含科研仪器)、工程设备系统等施工相关系统满足相关法规或认证要求。
2.5 本项目招标估算价约190万元。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两项要求:
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的设计或设计审核等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②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生物医药类项目采购技术支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③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生物医药类项目施工技术监管(施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具有生物工程专业或药物制剂专业或制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须同时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5.2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两项要求:
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生物医药研发实验室的设计或设计审核等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②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生物医药类项目采购技术支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③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生物医药类项目施工技术监管(施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清楚辨析合同标的物、买卖双方有效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双休日及节假日)。
4.2获取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会展路207号三楼317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格条件业绩合同;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须同时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4)报名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 投标担保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3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33090260201000004623
银行类别:选择城市商业银行 或 其他银行
开户银行联行号:313335000191。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
投标保证也可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出具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同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0时。
6.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及送达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317室(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联系人:朱利敏,联系电话:0573-82031393或15957399383。采用邮寄方式的,必须充分考虑时间因素,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邮寄地址,寄件前务必提前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保证投标文件交接签收的及时性,否则后果自负。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电话:1728083038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朱利敏
电话:0573-82031393
邮箱:279457207@qq.com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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