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2.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2.0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3-01406

项目名称:2023年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866.0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2023年度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866.0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 新 建及完善水位监测站 22 个,11 个江河水位站点建设视频监控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20,866.0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后,提供5年运维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2023年度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2023年度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含四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广东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1日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鸿庭湾(西区)商住楼A301商业第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鸿庭湾(西区)商住楼A301商业第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5.供应商获取了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6.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 00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水务局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剑泰路18号

联系方式:18088859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

联系方式:0753-229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  话:0753-2299563

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3年江河湖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3102003).zip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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