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泗门镇科举文化博物馆陈列柜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NBQZ-2018022T
货物名称:余姚市泗门镇科举文化博物馆陈列柜项目
买 方: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卖 方:北京文博天远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NBQZ-2018022T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3日
合同地点:浙江省 宁波 余姚市泗门镇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北京文博天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办法,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 标的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 |
数量 |
参考图片 |
1 |
定制文物展示平柜(平面柜)展厅7、18立面 |
1、规格尺寸(mm)1000*600*1000(基座H=600),手动上掀式开启、两侧气撑杆辅助、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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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定制文物展示平柜(平面柜)展厅20立面 |
1、规格尺寸(mm)1100*600*1000(基座H=600),手动上掀式开启、两侧气撑杆辅助、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2 |
|
3 |
定制文物展示平柜(平面柜)展厅12、14立面 |
1、规格尺寸(mm)1200*600*1000(基座H=600),手动上掀式开启、两侧气撑杆辅助、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6 |
|
4 |
定制文物展示平柜(平面柜)展厅16、23、31立面 |
1、规格尺寸(mm)1300*600*1000(基座H=600),手动上掀式开启、两侧气撑杆辅助、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5 |
|
5 |
定制文物展示平柜(平面柜)展厅4、8、13、19立面 |
1、规格尺寸(mm)1600*600*1000(基座H=600),手动上掀式开启、两侧气撑杆辅助、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6 |
|
6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3、18立面) |
1、规格尺寸(mm)13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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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24立面) |
1、规格尺寸(mm)155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1 |
|
8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32、33、34立面) |
1、规格尺寸(mm)(2900+3410+29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1 |
|
9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35、36、37立面) |
1、规格尺寸(mm)(2900+3110+29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1 |
|
10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36立面) |
1、规格尺寸(mm)19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1 |
|
11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3、18立面) |
1、规格尺寸(mm)20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3 |
|
12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32、33、35、36立面) |
1、规格尺寸(mm)22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4 |
|
13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24立面) |
1、规格尺寸(mm)360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1 |
|
14 |
定制文物展示通柜(展厅27、28立面) |
1、规格尺寸(mm)6450*700*2800(基座H=600),开启方式为手动拉出后左右平推、博物馆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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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定制文物展示独立柜展厅中间 |
1、规格尺寸(mm)700*700*2000(基座H=800),90°拉手开旋转开启,外加博物馆文物专业机械锁具; |
个 |
1 |
|
16 |
展柜内恒湿机 |
详见“展柜设计说明”有关要求。 |
台 |
2 |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伍拾伍万贰仟元(¥552000.00元)人民币。
(成交的综合单价以谈判最终报价与初次谈判报价的下浮比例而同比例下浮)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标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内规定的“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经采购人确认的深化图纸等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交总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价低于本项目预算65%,其差额部分还应向采购人提交风险保证金。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无违约事项,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时与风险保证金(如有)按规定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1. 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质保金结算价的5%元。
九、标的履约时间、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
1. 履约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2. 履约方式:包工包料
3. 履约地点:浙江省 宁波 余姚市泗门镇成之庄内
十、合同款支付
1. 合同总金额包含:成交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的施工图未明确以外的深化设计、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就位、按图制作、产品保护、调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保养及成品售后服务、与施工单位的配合费、代理费等的所有完税后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供货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实际使用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扣除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按规定无息退还(结清)];
3.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最终成交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标的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标的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二 天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标的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重要易耗设备与物品如:灯具、柜内包布等,乙方需要给甲方留有适当量的备件。
6.上述的标的免费保修期为二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验收与培训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标的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标的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标的,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采购的陈列柜与微环境控制平台乙方有对甲方单位技术人员技术培训义务。
十四、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标的内。
3. 乙方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
4. 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标的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每延期一天支付甲方500元/天,延期费用支付至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交的标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每个展柜的深化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货物清单等内容用于采购人组织验收及档案管理。
3.成交人需在展柜制作前及时与采购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协商深化设计图纸,组织制作展柜,及协调开展现场的安装、配合顺序。在采购人规定的完工日内必须无条件完成整个项目及验收,并及时做好验收整改,保证泗门镇科举文化博物馆陈列准时开放。
4.对展柜的主材[如板材、油漆、装饰布、地毯、灯具等(如有)]产品必须使用符合环保、消防文保等要求,制作的产品要进行异味的去除,确保安装后的货物对人体的无害。
5乙方制作前必须免费提供材料的小样、色彩及材料的合格证经采购人选样确认后在生产制作。生产期间,采购人有权随时到工厂生产加工现场查看原料、加工工艺、加工程序和货物实样,但这不免除乙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6.乙方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或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采购人有权在不改基本规格尺寸的基础上,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的货物在样式上稍做改动,价格不变。
8.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含书面澄清文件(如有)、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含最终报价表)等]。
9.合同如有变更,须按照《余姚市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发2012(88)号文件精神执行。
10.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用途)。
甲方(采购人): (盖章) |
乙方(成交供应商):(盖章)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泗门镇任人民政府 |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红金龙国际企港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吴红亮 |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
邮政编码:315400 |
邮政编码:102600 |
电话: |
电话:18801247223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建行泗门支行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银行帐号:33101995244052500503 |
银行帐号:9144 0154 8000 0058 6 |
签订地点:余姚 |
签订地点:余姚 |
签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
签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