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江宁区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检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5-szsx-g2023-0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115-SZSX-G2023-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2、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有关信息”。
3、变更采购文件中第三章:“五、工作要求”中“(二)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的第6条。
4、变更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第二项“技术”中第2、3条,第三项“服务水平”中第1、2、11条,第四项“业绩”,”第五项“履约能力”。
更正日期: 2023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更正前: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1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40 (北京时间)
更正后: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2、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有关信息”。
更正前: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40 (北京时间)
更正后: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3、变更采购文件中第三章:“五、工作要求”中“(二)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的第6条。
更正前:
6、试剂耗材。供应商应按照检测需要,配备相应检测试剂耗材。妥善保存、定期检查,不得使用过期试剂开展检测工作,对过期、使用过的试剂及耗材妥善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快检使用的所有检测试剂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证,并提供报告、试剂配送单、出厂合格报告、内部验收报告等;其中孔雀石绿检测卡通过农业部水产科学研究院2021年以来每年进行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采购人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质量,因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更正后:
6、试剂耗材。供应商应按照检测需要,配备相应检测试剂耗材。妥善保存、定期检查,不得使用过期试剂开展检测工作,对过期、使用过的试剂及耗材妥善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快检使用的所有检测试剂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证,并提供报告、试剂配送单、出厂合格报告、内部验收报告等;其中孔雀石绿检测卡通过农业部水产科学研究院2021年以来每年进行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试剂与实际开展工作时提供的试剂须保持一致,采购人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质量,因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变更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第二项“技术”中第2、3条,第三项“服务水平”中第1、2、11条,第四项“业绩”,”第五项“履约能力”。
更正前:
更正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66号
联系方式: 025-52184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8号卓越大厦722室
联系方式: 025-84724917
025-84724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025-847249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115-SZSX-G2023-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2、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有关信息”。
3、变更采购文件中第三章:“五、工作要求”中“(二)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的第6条。
4、变更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第二项“技术”中第2、3条,第三项“服务水平”中第1、2、11条,第四项“业绩”,”第五项“履约能力”。
更正日期: 2023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更正前: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1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40 (北京时间)
更正后: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2、变更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开标有关信息”。
更正前: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40 (北京时间)
更正后: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3、变更采购文件中第三章:“五、工作要求”中“(二)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的第6条。
更正前:
6、试剂耗材。供应商应按照检测需要,配备相应检测试剂耗材。妥善保存、定期检查,不得使用过期试剂开展检测工作,对过期、使用过的试剂及耗材妥善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快检使用的所有检测试剂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证,并提供报告、试剂配送单、出厂合格报告、内部验收报告等;其中孔雀石绿检测卡通过农业部水产科学研究院2021年以来每年进行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采购人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质量,因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更正后:
6、试剂耗材。供应商应按照检测需要,配备相应检测试剂耗材。妥善保存、定期检查,不得使用过期试剂开展检测工作,对过期、使用过的试剂及耗材妥善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快检使用的所有检测试剂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证,并提供报告、试剂配送单、出厂合格报告、内部验收报告等;其中孔雀石绿检测卡通过农业部水产科学研究院2021年以来每年进行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试剂与实际开展工作时提供的试剂须保持一致,采购人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质量,因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变更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第二项“技术”中第2、3条,第三项“服务水平”中第1、2、11条,第四项“业绩”,”第五项“履约能力”。
更正前: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 | 技术 | 8分 |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入的快速检测设备或快检试剂采用的农业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快检技术,满分4分: (1)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得4分; (2) 获得省科技进步奖项,得2分; (3) 获得市科技进步奖项,得1分; (4) 其他情况不得分。 (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快检技术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提供与快检设备、试剂供应厂家的技术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厂家快检技术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快检试剂产品入选国家快检方法制订工作测试产品目录。每一款产品得1分,满分4分。 (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提供与快检设备、试剂供应厂家的技术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厂家产品入选国家快检方法制订测试产品目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
三 | 服务水平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国家级快检标准化专家,每提供1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 [提供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快速检测方法和产品评价专业工作组委员聘请证书彩色扫描件和不低于2年的聘用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智慧实验室标准化专家的,得2分; |
12分 | 11、快检服务信息化系统: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快速检测溯源管理功能的信息系统,且拥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系统名称包含“快检”、“农产品溯源”或“食品溯源”等内容),每拥有1个系统得1分,满分3分。 (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快检管理信息化服务系统至少包括以下模块:实现电子抽样、数据查询和管理、抽样地点实时定位、实时掌握检测覆盖情况,实现二维码查询快速检测数据、重点档口提醒抽样、农产品快速检测中检测阳性的处置流程。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监管系统说明方案,各项内容全面完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各项内容较全面完善、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各项内容不够全面完善、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 ||
四 | 业绩 | 14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区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工作案例(不包括只含有采购快检设备或快检试剂的货物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市级及以上案例的得3分,每提供一个区级案例的得2分;最高得14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五 | 履约能力 | 1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领域CMA资质证书的得2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资质的得2分;具有CNAS认可证书的得2分;具有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食品(含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的得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更正后: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 | 技术 | 7分 |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入的快速检测设备或快检试剂采用的食用农产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快检技术,满分3分: (1)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得3分; (2) 获得省科技进步奖项,得2分; (3) 获得市科技进步奖项,得1分; (4) 其他情况不得分。 (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快检技术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提供与快检设备、试剂供应厂家的技术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厂家快检技术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的食品安全快检仪器具有由省级计量法定机构出具的仪器合格检测报告的,每一款产品得2分,满分4分。 (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提供与快检设备、试剂供应厂家的技术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厂家产品入选国家快检方法制订测试产品目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
三 | 服务水平 | 10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主要技术人员有被聘为国家级食品或食品相关标准委员会专家,每提供1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专业领域为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检测的,得2分; |
12分 | 11、快检服务信息化系统: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快速检测溯源管理功能的信息系统,(且拥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使用南京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系统(系统名称包含“快检”、“农产品溯源”或“食品溯源”等内容),每拥有1个系统得1分,满分3分。 (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使用南京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快检管理信息化服务系统或使用南京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系统至少包括以下模块:实现电子抽样、数据查询和管理、实时掌握检测覆盖情况,实现二维码查询快速检测数据、农产品快速检测中检测阳性的处置流程等。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监管系统说明方案,各项内容全面完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各项内容较全面完善、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各项内容不够全面完善、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 ||
四 | 业绩 | 15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区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工作案例(不包括只含有采购快检设备或快检试剂的货物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市级及以上案例的得3分,每提供一个区级案例的得2分;最高得1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五 | 履约能力 | 10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领域CMA资质证书的得2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资质的得2分;具有CNAS认可证书资质的得2分;具有认证机构批准证书CNCA证书,且认证领域包含食品或食品相关产品得2分;投标人进入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农业农村部共同公布的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66号
联系方式: 025-52184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8号卓越大厦722室
联系方式: 025-84724917
025-84724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025-8472491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