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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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1312001G02 | ||||||||||||||||||||||||||||||||||||||||
招标内容: | |||||||||||||||||||||||||||||||||||||||||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行山(邢台段)抗大文化核心展示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浆水镇浆水村、安庄村、吕家庄村、坡子峪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60亩,总建筑面积 2.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抗大体育中心、抗大中医研究院、抗大战略实训基地、沿河景观带、河道景观治理、生态停车区、污水处理站、环境及交通系统的梳理提升、周边村容村貌整治与提升、视觉系统建设、果林、农田及山林等自然环境提升。配套建设绿化、硬化、消防、环保、人防、安全等设施。
2.1.3计划工期:10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06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2 00:00 至 2024-07-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13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0761908;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红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7638888161 电子邮箱:710799040@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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