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部方向工程Z8314项目温泉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dj-2024-019
预算金额69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文慧13084210705
中标联系人冯向东
公告正文
中部方向工程Z8314项目温泉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HNDJ-2024-019)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部方向工程Z8314项目温泉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万元,质量:合 格,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55万元,质 量:合格,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省豫龙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49万元,质量:合格,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向东/; 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亚州/;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龙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凯/;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龙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龙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3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内容应 至少包含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且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及 法律依据;5、提出异议的日期;6、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联 系 人:吕经理 电 话:152261333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获嘉县火车站广场西南角财富家园东门南50米 联 系 人: 霍文慧 电 话: 1308421070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部方向工程Z8314项目温泉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中部方向工程Z8314项目温泉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 二、项目编号:HNDJ-2024-019 三、招标范围:温泉水处理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0000.00元 交货期及完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5500.00元 交货期及完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龙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4900.00元 交货期及完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五、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1: 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Z8314项目机场迁建工程项目监理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36922502 监督管理部门2: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部方向工程Z8314咨询管理部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5281643921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联系人:吕经理 电 话:15226133313 招标代理:河南德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商会大厦A座27楼 联系人:霍经理 电 话:13084210705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3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内容应至少包含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且 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5、提出异议的 日期;6、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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