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基层派出所2024-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JSZC-321003-SWGC-G2024-021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3-SWGC-G2024-0217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基层派出所2024-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万元(采购包1:320.000000万元;采购包2:320.000000万元;采购包3: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因“苏采云”系统原因,投标人在系统内开标一览表中的填写的“优惠率”即为招标文件中的“折扣”)
采购需求: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配送扬州公安局邗江分局基层十四个派出所食堂所需食材。本次项目共分3个包,分包详情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可多包兼投。评标时,按包1到包3的开标顺序中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中标前包的,则此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7.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188号
联系人:路小明
联系电话:051480685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人:赵凌云
联系电话:0514-87986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8798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