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平台(扩容)
MID-4
227200
2
高清互动录播一体机、课件共享软件V1.0
TS3800、课件共 享软件 V1.0 (KJGX-1)
24
78780
1890720
3
教师智能跟踪摄像机
TST IT20
7980
191520
4
学生智能跟踪摄像机
TST IS20
5
高清云台摄像机
TST HD20
6
板书探测器
TST IB20
4460
107040
7
智能电脑
PRO G
5960
143040
8
悬挂式麦克风套装
TSM HM30
3980
95520
9
智能教学控制平板
J606F
1980
47520
10
触控一体机(86英寸)
HE86
19990
479760
11
液晶电视机
65B20
3480
83520
12
无线路由器
TL-WR886N
300
7200
13
POE交换机
TL-SF1005P
14
功放及音箱
AV-108
2980
71520
15
讲台
TC-JTG13
1480
35520
16
黑板
ZY100-29
1460
35040
17
壁挂高拍仪
B900
1490
35760
18
综合布线及辅材
定制
1990
47760
19
环境装修
45000
1080000
20
高清智能终端、课件共享软件V1.0
TSBOX400、课件 共享软件 V1.0 (KJGX-1)
29990
合同金额小写:4998870
大写:肆佰玖拾玖万捌仟捌佰柒拾元整
甲方指定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及服务期(三年)满且确认中标人无违约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人开具;每次付款时,须提供相关学校的售后回访单。
乙方名称:【 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914300007808945188】
户名:【 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设银行长沙金盾支行】
帐号:【 43001532061052504364】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路1号321房2室】
联系电话:【 0731-85049399】
乙方变更账户的责任:如上述账户信息变更,乙方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变更后的账户信息;任何因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所造成之损失(无论是甲方之损失或乙方自己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出厂标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乙方所投产品品牌原厂生产的正品,并与投标文件中的产品生产厂家、型号保持一致,不得提供副厂产品或者贴牌产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标准,否则拒绝收货,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设备配置须考虑兼容性、可维护性和可便捷使用性。
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小组并落实各校负责人,协调解决乙方在当地项目施工、维护、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甲方为乙方提用水、用电等基础施工保障,费用由乙方承担。
(3)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出厂标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乙方所投产品品牌原厂生产的正品,并与投标文件中的产品生产厂家、型号保持一致,不得提供副厂产品或者贴牌产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标准,否则拒绝收货,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设备配置须考虑兼容性、可维护性和可便捷使用性。
(2)乙方须准备学校验收单,在货物送到指定学校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与学校进行从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外观、内装饰及备品备件和正式运行等方面进行验收,由学校校长和管理员签好验收单,加盖学校行政公章;乙方在全部完成后,向甲方提出全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小组对照样品进行现场交付性全面验收。
(3)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给学校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后再进行集中培训,使教师能熟练操作。(4)乙方需安全施工,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在运输、储存、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人,违法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所采购的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未及时更换的,除继续履行外,按未及时更换的项目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宁乡市司法局审查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