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星级客户天翼俱乐部系列活动项目
询价公告
2023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星级客户天翼俱乐部系列活动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3-05-04C-2023-D-A1836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东莞分公司组织开展2023年天翼客户俱乐部系列活动,以回馈高价值客户,宣传星级客户权益,提升客户感知,打造差异化服务优势。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标段划分情况 |
1 |
CP10008渠道服务 |
2023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星级客户天翼俱乐部系列活动项目 |
203510.00 |
东莞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15日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3510.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0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出前一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活动策划或整合推广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及劳动合同。
2)另外至少配备5名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职推广策划与执行,负责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推广活动规则策划、现场执行等。同时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及劳动合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9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9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9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9月07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8)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5号信息大厦2楼招标会议室。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询价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3.4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3年09月07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5号信息大厦2楼招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5号信息大厦
邮 编:521000
联 系 人:张伟文
电 话:13377691832
电子邮件:zhangww5.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陈树财
电 话:13392308903
电子邮件:1013197765@qq.com
网 址:/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18362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013197765@qq.com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