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2]zc[gk]2020003
预算金额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林家响13599953112
公告正文
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82]ZC[GK]2020003 作者: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5 11:1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福建鑫昇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ZC[GK]2020003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805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1 国内 590000 590000 福建鑫昇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计: 59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福州滨海新城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完整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并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教育局大楼7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4.3交付条件:验收达标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合同项目概况 5.1.1本项目为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 5.1.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1.3合同价款说明 (1)合同总价包含现场调研、资料收集、项目方案审核、报告编制、图件制作、专家咨询评审费用、税费、员工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服务费用总价包干,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总价已把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和相关的费用全部考虑到本次合同价中。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甲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1.4福州市滨海新城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沿海地区,首石山、董奉山、南阳山三山环抱,面积约198平方公里,北含国际航空港,南接松下港,面向东海,规划人口130万,其中核心区面积86平方公里。 5.1.5根据福州滨海新城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开展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相关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皆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这些重大事项及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2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照标准 (1)《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2)《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3)《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4)《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5)《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0]15 号); (6)《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2]17号); (7)《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 (8)《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1]13号)。 (9)《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2017]48号); (10)《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意见的通知》(长政综[2018]73号)等文件。 (二)、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需开展的工作 (1)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主要工作为踏勘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全面收集并认真整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资料,如:项目可研报告及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划与标准规范等。 (2)充分听取意见。根据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整理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采用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座谈法等补充开展民意调查,向受土地征收影响的相关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政府了解情况,对受土地征收影响较大的群众、有特殊困难的家庭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 (3)全面评估论证。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参 考相同或类似项目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况,重点围绕土地征收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对土地征收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逐项进行评估论证,特别是对风险因素、风险发生概率、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激烈程度和持续时间、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以及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进行评估论证。 (4)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针对主要风险因素研究提出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出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防范责任、具体工作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的建议。 (5)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判标准,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和全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文件的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高、中、低等级。 (6)编制评估报告。主要工作为依据上述分析和论证,编制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稿,并经专家审查论证后,形成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最终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提交的福州滨海新城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不少于5个具有资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通过,验收过程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 50 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
3 10 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6个月后,质量无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至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未提供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造成的延迟或重大返工则工期顺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每逾期支付壹天,应赔偿应支付金额仟分之贰的逾期违约金;当逾期超过十五天以上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责任,书面通知甲方,并保留追偿的权利。10.3、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5、乙方若无故延期交付,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10.6、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7、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8、乙方提供的成果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赔偿该损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成果应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此项目的任何成果用于其他项目。10.9、因乙方问题,造成项目无法通过验收交付,须归还已付的合同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10.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责任 14.1.1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资料。 14.1.2负责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给乙方评估费。 14.1.3维护和尊重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在未征求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成果不随意更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14.2乙方职责 14.2.1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工作成果。 14.2.2维护和尊重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成果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 福建鑫昇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长乐市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11号乐福苑1号楼1301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家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5716009665
联系方法: 1359995311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号: 账号: 859110010122810749

签订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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