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309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2023年度区管游园、绿地河道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2-54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吴党军0375-766522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梦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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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2023年度区管游园、绿地河道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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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2-12-54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2023年度区管游园、绿地河道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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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5.2资金来源及资金:财政资金,1600000元; 5.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采购范围:新华区辖区自管4条河道的日常打捞漂浮垃圾、清理疏浚河道及排污管道,自管街头口袋游园6座、绿地3块的日常清扫保洁,修剪养护,补栽绿植,及部分应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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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供应商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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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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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西段 | |||||||||||||||
联系人:吴党军 | |||||||||||||||
联系方式:0375-76652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60号荣盛华府6号楼1单元602号 | |||||||||||||||
联系人:武梦真 | |||||||||||||||
联系方式:150368966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武梦真 | |||||||||||||||
联系方式:15036896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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