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旅游综合场馆幕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8-873377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旅游综合场馆幕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旅游综合场馆(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发改项[2023]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广安市广安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安装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项[2022]2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场馆的外立面幕墙工程
2.3投标最高限价: 审计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按照最高限价作为下浮基准。2.4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图纸上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至 202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我公司邮箱  3803369001@qq.com进行在线报名,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须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应社保凭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红苹路179号2幢(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本项目为国有企业自行招标项目,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四川建设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由国有企业自行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果酒巷滨江路安置房二楼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吴老师
电    话:
0826-28672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7层70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873377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2023-12- 2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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