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LB-LJ20240117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1357838481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帆15198977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LB-LJ202401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万元(此预算为1年预算资金,合同为一年一签),招标人为
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后勤保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
商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红太阳广场玉水坊5幢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红太阳广场玉水坊5幢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LB-LJ20240117。
1.2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后勤保障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需求:成交供应商需负责代购食品原食材并提供餐饮服务,由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
京联络处提供场地、厨房设施设备、厨具和餐具,并承担水电燃气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29.5万元(此预算为1年预算资金,合同为一年一签)。
1.5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由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低于2次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由采购方下发书面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将自动解除合同同时且采购方对成
交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达标,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1.6项目地点: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
1.7 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
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
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
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
商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具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
目的中请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3)为采购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对供应商其它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红太阳广场玉水坊5幢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红太阳广场玉水坊5幢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问: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红太阳广场玉水坊5幢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
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首体南路20号国兴家园6号楼1707 室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35783848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l栋二
楼
联系人: 杨帆
电 话: 15198977600
电子邮件: lijianglanbe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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